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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陌杨在卢京中学里教授国文,他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又是这样的英俊周正,在国文组里尤其惹眼,十分受女学生的欢迎。

办公室的老头子们常常打趣他:“小阮啊,今天又收到了哪个女学生的来信了?”

阮陌杨对于女学生的爱慕时常感到头疼,他很乐意为学生讲解问题,但每每下课都会有些俏皮大胆的女学生围上来借求教之名打听他的事情。这种情况直到秦淑欣的出现才得以收敛。

秦淑欣是美术组的老师,也是木材厂秦老板的千金,她在阮陌杨眼里堪称一位进步女性,抛弃了大小姐的身份跑来学校做教书先生,这实在是让他少见的。

阮陌杨从不曾为秦淑欣以外的女子动心过,可他总称对方为挚友,保持距离,又存着点暧昧的小心思,那层窗户纸彼此都没有捅破。

平心而论,秦淑欣倒算不上什么惊艳的美人,只是端庄清丽罢了,穿着也不似千金小姐那般奢华,少有洋装,时常身着阴丹士林蓝布旗袍走在校园里。而阮陌杨最爱的就是她的朴素无华。

秦淑欣近来剪了一个清爽的齐耳发式,看上去十分俏丽,阮陌杨与她走在一起禁不住要赞美一番:“秦小姐,这个发型真适合你。”

秦淑欣对这些个恭维话早听了千遍万遍,耳朵都要麻木了,可不同的话从不同的人嘴巴里说出来感受力是不一样的,别人说同样一句话,她兴许一丝半点都入不了耳,可这话要是出自阮陌杨之口,那意义可就不凡了。

她心怀羞涩,手指不自觉的抬了起来,把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也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了:“是么,我还怕不好看呢,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的到了走廊里,秦淑欣靠在柱子上,她翻了翻手中的书:“一会儿我有课,你呢。”

几个女学生路过,争先恐后的和阮陌杨问好,阮陌杨应了几声,回过头来答道:“我换课了,一会儿我弟弟要来,办理入学手续。”

秦淑欣瞬时想到阮家三公子阮陌寻,她顶顶不喜欢这样的纨绔子弟,于是皱着眉头小声嘟囔:“他要转到这里来啊。”

阮陌杨深知自家三弟不受待见,急忙解释:“是我的五弟,阮韶矽。”

秦淑欣十分惊奇:“怎么还有个五弟?我从未听说过啊。”

阮陌杨提起这件事情感到万分自豪,他被爸爸的善心所打动,于是毫不吝啬的把阮富山的所作所为大大赞美了一番。听得秦淑欣也不禁感动起来:“你爸爸真是太善良了,可以收养一个穷苦的挖煤孤儿,这样的善举简直可以登报的!”

这个提议倒牵动了阮陌寻的心弦,他觉得父亲的善举真是伟大极了,应该发表在报上,让更多的人来感动与学习,可是他又觉得这样的文章自己来写不太合适,外人发表才更有说服力。

不过这样的想法随着江韶矽的到来而被抛之脑后了。阮富山专门为江韶矽配备了一名司机,供江韶矽调遣。这举动使得江韶矽在阮家的地位大增,全家只有阮富山和阮陌臣有专车接送,老二老三和老四则随大流,出门备车司机是排着班的并不固定。

阮陌杨常常徒步上班,他顶顶不爱让人知道他是富家子弟,平时里不喜欢招摇,很是低调。比起阮家的其他孩子,他像个异类,对比老三阮陌寻的生活作风,简直就是天壤之别。阮陌寻时常取笑他“不懂享受”,他则有理有据的反驳对方“铺张浪费”。

而对于一进阮家门就“铺张浪费”的江韶矽,阮陌杨抱着同情与理解的心情看待,他把江韶矽看做吃尽千苦万苦的可怜人,如今过上了新生活,理应对自己好一些。这话如是被阮陌寻听了去,怕是又要怒其不公了。

汽车稳稳当当的开进了学校大门,不少学生侧目驻足。阮陌杨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自家的汽车,他惊喜的对秦淑欣说道:“他来了。”

秦淑欣也禁不住好奇的回头去看,先瞧见一双白色皮鞋落了地,紧接着一个长身玉立面容俊秀的少年便从汽车里缓缓而出,白色衬衣,米色西装,裤线笔直,皮鞋锃亮。少年神情淡然,整整了西装袖口,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干净清爽。

这样的江韶矽与刚进阮家之时判若两人,俨然一个贵族子弟的模样。让阮陌杨也禁不住直了眼。

江韶矽瞧见了走廊里的阮陌杨,抬起手招了招,阮陌杨这才回过神来,匆匆忙忙的奔了过去,倒把身后的秦淑欣忘得一干二净。

两人先在校园里走了一大圈,阮陌杨兴致勃勃的为江韶矽介绍学校的各个方面,末了,他突然瞄到江韶矽的西装,犹犹豫豫的开了口:“韶矽,以后上学可不能这样穿了。”

江韶矽原定站定,他瘦,却丝毫不单薄,生得白净,皮相好,这一路走来已十分惹眼,他自己倒并没有觉得不妥。早上醒来时下人送来几箱子衣服,说是阮富山特意叫人订做的,他瞧着哪件都十分入眼,随手挑了一套来穿,居然很是合身,想来阮富山对他还是颇为上心的。

阮富山满意,他自己更是满意,怎奈到了阮陌杨这里却变了口,他不解的问道:“这样穿不好看么?”

阮陌杨急忙摆了摆手:“好看,真是好看。可是学校不会允许学生穿成这样的,你一会儿办了手续入了校,就要按校规来。”

江韶矽手指不远处一群穿着黑色中山装的男生:“就是他们那样么?”

阮陌杨顺着瞧了过去,点了点头:“就是那样。”

江韶矽有了好衣裳,就喜好上了打扮,对于那样中规中矩的中山装是一点都瞧不上眼:“那多沉闷。”

阮陌杨对于这个弟弟还是顶顶喜欢的,至少江韶矽帮他分担了大半的女学生来信。江韶矽入了学,心里虽不大情愿,可还是合群的换了衣服,像一个真正的学生,坐在课堂里。

他的程度很差,认字写字没有问题,可对于更深层的知识学得十分吃力多半不懂,数学更是一窍不通,一堂课下来如同听天书,恍恍惚惚中多有瞌睡。

江韶矽讨厌上学,他顶顶羡慕三哥阮陌寻,每天大早他跟着阮陌杨奔赴学校之时,阮陌寻还在被窝里为昨夜宿醉头疼或者干脆长梦不醒。他想,我来阮家可不是为了读书的。

阮陌臣近来十分头疼,他二十几岁就要操持家里偌大的生意,阮富山瞧见他聪明能干,很有些放手养老的意思,偏偏两个弟弟不争气,没有为阮家尽一份力也就罢了,花钱还要如流水。阮陌杨还好,阮陌寻简直就是一个纯粹的败家子只出不进,书也不好好读,学校几次想要劝退,都被阮富山一笔钱堵了回去。自家弟弟也就罢了,可又来了一个外姓,虽说阮家不缺这一口饭,可照阮富山宠溺的势头来瞧,这个姓江的小子开销也不算小。

阮陌臣挂了电话,揉了揉眉心,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他从刚刚接到的消息中隐约预感到,阮家的钱很快又要有人来分一杯羹了。

他休息片刻,起身拿起外套穿上,又拨了一个电话:“小常,备车。”

阮陌臣回到家时,阮富山正在客厅逗鸟,那绿毛红嘴的鹦鹉在笼子里蹦跶个不停,阮富山瞧得哈哈大笑,还招呼阮陌臣来看:“陌臣,你快来看看这只鹦鹉,我今天刚叫人买来的,毛色漂亮,就是还不会说话,我得好好教教它。”

阮陌臣不以为然,他可没心情看一只鸟,坐在沙发上点燃了一支雪茄:“爸爸,今天我得到了一个消息。”

阮富山只顾逗鸟,没有听到儿子说什么,还嘻嘻哈哈的笑着:“这是给韶矽买的,他上学去了还没回来呢,我一会儿得把这只鸟悄悄放在他的卧室里,给他个惊喜。”

阮陌臣见父亲心不在焉的,还一心挂念江韶矽,顿时皱起了眉头:“爸爸,你倒是还有闲心。”

阮富山把鸟笼递到周佟手里吩咐道:“挂到五少爷的房间去,选的地方要醒目一些,他推门就能瞧见。”

尔后又和阮陌臣并肩坐在一起:“你不是还在厂里么,怎么突然间赶回来了。”

阮陌臣熄了雪茄,正色道:“听说胡万七打过来了。”

阮富山忽然间听到这样一个人名,产生一种陌生感,思索片刻,又猛然醒悟过来:“那个丘八!”

随即嗤笑一声,很是不屑一顾:“杂牌军,哼。”

阮陌臣没有和父亲扯那些有的没的,直奔重点:“这支杂牌军来势汹汹啊,听说已经派人进城看了地形,要设立司令部。他们这些人带着枪,打到一个地方就要占山为王,我看有些人可坐不住了,王学季连同沈琴维等人都纷纷示好,爸爸,眼下单单自保是不成了。”

阮富山摸着自己的翡翠戒指眯起了眼睛,他倒不急于跟进,儿子的话有道理,可也不全对,他活了大半辈子,卢京城的战乱又不是头一次,这些杂牌军往往没个定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目前还犯不上倾尽财力的巴结,他自有打算:“杜靖棠那边有动静么。”

阮陌臣摇了摇头:“暂时没有听说。”

阮富山从鼻孔里哼笑一声,拍了拍阮陌臣的肩膀:“孩子啊,你还是年轻,办事不要毛躁。”

阮陌臣有点摸不着头脑:“这话怎么说。”

阮富山挥了挥手屏退了下人,端起茶杯悠悠的喝了一口茶,才缓缓说道:“这外来势力进城,你想谁会第一个不答应?不是当地政府,也不是富甲豪绅,而是杜靖棠他这股黑势力,在同一个碗里抢同一口饭,你愿意分给别人么。陌臣,我们先按兵不动,瞧瞧杜靖棠的反应,再做决定也不迟。这每一步,你都要权衡好了再下脚。”

阮陌臣得了父亲的授意,便顿觉安心不少,他又与阮富山谈了几桩生意上的事,话又要说到山穷水尽之时,阮富山学聪明了,他知道跟阮陌臣说不出其他东西,便自觉的起身要上楼去瞧鹦鹉。

哪知阮陌臣破天荒的开了话题:“爸爸,那个江…五弟就让你这么喜欢么。”

阮富山大感意外,他重又坐了回来,与阮陌臣开起玩笑来:“你长得人高马大的,韶矽可比你可爱多了,你说我喜欢不喜欢。”

阮陌臣重新点了一支雪茄,不冷不淡的问道:“那是把他当兔爷供着,还是当儿子培养?”

阮富山是极不爱听这样的话,可他难得能和大儿子这样交流,舍不得发火:“当然是养儿子啦,韶矽这孩子可比你们几个都懂事,睡觉之前还能来跟我道声晚安,你们哥儿几个谁做到了。”

阮陌臣没了言语,只得默默抽烟,轮廓分明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阮富山瞧见他又是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顿时泄了气,双手一摊:“没话说我就上楼看鹦鹉去啦。”

胡万七五十多岁,生得也是心宽体胖,只是较之阮富山,他胖得壮实。皮肤黝黑,嗓门也大,说起话来甚是豪迈冲天,活脱脱的一介武夫。

这时他躺在木板床上用力的怒吼:“唐小五!你滚哪儿去了!再不来我带兵抄你老家!”

喊了半天也没见个人,胡万七骂骂咧咧的闭上了眼睛:“他祖宗的!看老子不扒你一层皮!”

这时,军帐被人撩开,胡万七以为是自己的勤务兵唐小五来了,睁眼就要骂,哪知瞧见一个瘦高英俊的少年端着药碗进来了:“司令,您的药。”

胡万七挣扎着坐了起来,他仔细的瞧了瞧少年,瞬时乐了:“你不就是前几天和我的副官打架的那个小兔崽子么。”

少年十分英俊,瘦高结实的身材,穿着土黄色的军装,可是那裤子短了一截,看上去很是滑稽,胡万七乐呵呵的说道:“你这穿法,怎么不领一套合身的?”

少年微微一笑:“随便领的,不敢挑。张副官不计前嫌收留了我,我已经很感激了。”

胡万七觉得这少年态度非常之好,禁不住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抬起头毕恭毕敬的回答:“江韶年。”

胡万七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觉得十分顺眼,随口问道:“会打枪么。”

少年低头恭敬的说:“能学。”

胡万七哈哈大笑:“你倒是谦虚,小兔崽子,我告诉你,真上了战场啊就被逼出来了,谁还有工夫学啊,瞎打,扳机一扣,打得死人就算会了。”

少年把药碗捧到胡万七面前:“司令,药该凉了。”

胡万七接过碗,皱着眉头咕咕咚咚的一口气灌了下去,尔后一抹嘴叹了一口气:“我日他姥姥的,老子挨枪子儿都能扛过来,结果一个狗屁的重感冒倒让我躺下了。”

少年又规规矩矩的把碗放在桌上,淡淡然说了一句:“司令的身体为最重,要好好养着。”

胡万七觉得这话十分中听,他那些部下,不到大事不登门,这次他染了风寒,满以为会有一群人关切照顾他,哪知众人一听只是个感冒,便觉得小事一桩,自家司令还没脆弱到因为个感冒丢了命。哪里会想到胡万七头昏脑胀的躺在病床上七死八活起不来。

他赞许的望了望少年,觉得有人关心真不错,便提议道:“唐小五那个王八蛋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老子躺在病床上也没个人来管。我这个司令当的真是憋屈!你这小兔崽子倒是伶俐,也别去队伍里混小兵疙瘩了,来我身边当个勤务兵,能干活儿就行。”

少年当即一鞠躬,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多谢司令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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