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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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开始怀疑角对自己有意思的时候,陆迩一度觉得很不适应。

他已经习惯了规律而守矩的生活,不喜欢意外、也不习惯过分激烈的感情冲突。

在现代社会时,陆迩过着“实验室——家”两点一线的生活,对所有人都保持着礼貌而疏远的距离,除了家里养的猫之外,没有人走进他的个人空间。

每年重复着规律的安排,甚至连假期前往哪座雪山滑雪、旅行居住的酒店都提前规划好,严格按照计划来行动。

因为从未想过恋爱,所以在陆迩这些年的规划里没有给另一个人容纳的空间。

单身久了,他觉得一个人生活也很舒服。

不是所有人都能适应他的生活习惯,他也没想过去适应另一个人的生活节奏。

每天和家里的猫猫相伴,把这些傲娇又黏人的毛茸茸们一起生活,陆迩也觉得挺好。

尽管猫咪有时候显得高冷,也有人说养不熟,但是陆迩还是很喜欢它们。

冬日里把脚伸到猫猫们又软又暖和的毛肚皮上,惬意又舒适。

来到这个世界后,陆迩仍旧延续着当初的习惯,哪怕一直在思考着如何把农业推广到这个世界里,也谨慎而疏离地和兽人亚兽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能够让他亲密无间、推心置腹的,仍旧只有那只捡来养了半年之久的小猫崽。

后来小咪走丢,陆迩虽然继续按照自己的规律生活,好多个夜晚对着漆黑的帐篷都难以抑制的思念和失落。

直到角回来之后,理直气壮地进入了他的生活,以无法推卸的理由在他心理预期的安全距离之内占据了一席之地。

神奇的是,陆迩自己竟然没有感到强烈的排斥。

角的到来慢慢冲淡了他对小咪的思念,很多次摸着大狮子柔软的白毛,恍惚中都觉得自己在撸他的小猫崽儿。

仿佛他已经和这个高大的兽人相处过很久,轻而易举就接纳到了自己的生活中。

当时陆迩没有什么感觉,可现在角离开了,他忽然觉得帐篷里有些冷冷清清,心中慢慢感受到一丝……失落。

最初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有些失眠,后半夜经常无缘无故地醒来,仿佛回到了当初小咪半夜不在的时候。

就好像最初丢失小咪之后一样,陆迩觉得他的生活缺少了一部分,独自一人时忍不住会猜测角现在已经到了哪里、有没有找到合适的新家。

陆迩有时候感觉也有些神奇。

他竟然会对角产生和对小咪差不多的感觉,有时候甚至会异想天开地把那只爱撒娇的小猫崽和这个强悍的兽人形象重叠。

明明当初小石部落来袭击的时候,是他和角的第一次见面,可之后的相处过程中,时不时都能感到难言的默契。

不只是生活节奏相似,有时候他谈起一些兽人们难以理解的论点,角也是最早能听懂的那个。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这种灵魂知己一样的关系?

前阵子他还在苦恼怎么解决角对他的感情问题,现在却忍不住开始思念角还在身边的日子。

也许自己真的一个人太久了,所以碰到角这么优秀的室友就难免有些不舍,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

陆迩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

等待的过程中,红木部落也没有闲着,抓紧时间进行着耕种。

因为可能要舍弃这片土地,陆迩缩减了开垦的新土地的范围,把新土地拿来种植黄豆,原来已经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继续种植粟米。

这次种植的黄豆和粟米是灵水培育的第四五代后代,按照陆迩的估计,差不多三个月可以收获,刚好赶上神罚接近的时间。

到时候神罚会不会影响现在的红木部落差不多就有定论了。

同时,大中型拖车的批量制造也进入了正轨。

按照陆迩的要求,锋和河狸兄弟加班加点,除了每天的日常农活之外,每天都从外面拖木头回来加工成木板,然后拼凑成拖车。

这些拖车一方面是给以后部落搬迁做储备,另一方面也是应用于现在的农耕种植。

运水运土运肥都比单独搬运的效率更高。

当然,从目前红木部落的现状考虑,一家人一辆车,意味着每家仅有一个拉车的劳动力,不利于轮班休憩。

因此陆迩给拖车设计了连接的挂扣,到时候可以几家的车链接在一起,然后几个劳动力轮替拉车。

角不在的些许失落没有影响陆迩对农业发展的热情。他沉浸到对辣椒和红薯的育种中,在第一茬种子播撒下去之后不久,就培育出了成品。

个头不算太大的红薯带着泥直接放在灶台的篝火里烤熟,不用任何额外的烹饪,剥开烤的焦脆的外皮,里面蜜黄色的薯肉露出来,带着热气的甜香扑面而来。

轻轻咬上一口,烫嘴的红薯肉带着软糯的口感,把香甜的滋味覆盖陆迩的味蕾。

除了直接烤了吃,红薯和小米一起掺合蒸出的红薯小米饭,滋味甘甜清香;把红薯揉成泥,拍成饼子之后稍微煎烤一下,就是酥香的小甜饼。

尝过红薯之后,陆迩非常满意,把红薯在部落里推广起来。

红薯的培育条件比粟米要宽松,第一批种植的数量也不多,就没有占据耕地,直接在各家自己的小菜园里种下。

红薯的叶片其实也可以吃,摘下来晒干之后用猪油炒过之后熬汤,滋味也不错。

一些老一些的茎叶也可以拿去喂猪。

新的作物一推出,就受到兽人们的热烈欢迎。

如今的各种农产品多数以无味的粮食和咸炒的青菜为主,甜味的食物着实不多。

红薯既能果腹、又香甜可口,偏爱甜味的兽人和亚兽们尝过一口之后就爱上了它。

尤其是茫,本来因为兽型的缘故就特别爱吃甜,但原始时代的甜果和蜂蜜又不是时常能找到的,常常只能忍着口水咬自己的爪子;这次红薯种植出来之后,陆迩经常能看到茫一个人捧着一块红薯在角落里啃得特别快乐。

这段时间,守一行人已经基本融入了红木部落,也按照部落的指点要求,在自己的帐篷后面开辟了一片小菜园。

他们这些人里行动不便的人不少,出门狩猎想都不要想,种菜浇水还能勉强胜任。

从陆迩那里领到新培养的红薯藤,守心里还嘀咕了一句“怎么感觉和之前不大一样”;等到实际种下去,伺候了一段时间后从地里刨出来,才发现现在的红薯的个头特别大。

尝一尝,新的红薯的口感和甜度也远胜最初他们赖以为生的品种好几倍,让守吃得目瞪口呆。

这段时间里,守贡献出了他们钻研出的不少工具。

鱼钩、投枪等工具提升了兽人们捕鱼抓鸟的成功率,让一些兽型不擅长狩猎的兽人们也能依靠工具保持稳定的食物来源。

寒季里角对部落里兽人的特训也没有放松,反而因为小石部落袭击的事情加大了力度。

陆迩提供的几个现代特训的经验也让兽人们爱恨交加。

不过特训的成果显而易见,陆迩自己和兽人们日夜相处没察觉出来,实和守这些新加入的兽人能够明显感觉到,红木部落的兽人们不论体魄和气势都和这么小的部落人口格格不入。

倒像是黑河部落那种大部落里锻炼出的精壮兽人。

守还好,一直都对自己的瘦弱有清晰的认知;实就觉得有些不服气——想他在巨牙部落也算是实力前列的兽人,以前和红木部落这些友好部落也交手过,胜率都差不多。

没道理现在自己到了红木部落反而成了被吊打的那种!

为了追上红木部落的平均水平,实特训时比一般的兽人反而刻苦了几分。

角不在的这段时间里,监督兽人们保持特训的工作落到了烈的头上。

烈平时不生气,看人的眼神都会让人觉得有些害怕,担任督查的职位再合适不过。

穿着橙黄色毛衣的烈看起来暖了很多,气质变得有些柔和,但督促兽人们特训仍然没有一丝留情。

……

除了部落里加紧了准备,陆迩也在研究带回来的那一包神罚废土。

最初对玄奥迹象的震惊过后,陆迩开始考虑:能不能用科学的手段判明神罚废土的特质?

“神罚”把正常土壤转变为毫无生机的神罚废土的原理能不能通过这包土块分析出来?

神罚的本质究竟是重金属污染、微生物繁殖,还是真的是“神”的玄幻力量?

因为担忧神罚废土的土块具有“传播性”,陆迩在离开黑河部落之后,曾经把牢固包裹着的土块放在距离各个部落都有些距离的地方观察了半日,发现隔着一层包裹之外的土地完全没有被同化的迹象,这才放心地带回了红木部落。

回来之后,陆迩尝试对神罚废土的土壤做了多种实验。

首先最重要的是确定单独的废土土壤是否具有同化正常土壤的能力。

把废土的土块放进陶盆,然后将正常土壤铲进去静置观察。

结果几天过去,废土的土壤和普通的土壤之间泾渭分明,完全没有互相转换的表现。

——这样至少说明,“神罚”对土壤的影响是外在、物理的,废土本身不具有传播性。

之后陆迩把废土浸泡出土壤萃取液,拿一部分植株做了测试,发现废土萃取液和普通的清水一模一样,对植物没有负面作用、也没有明显的正面作用。

——说明神罚废土上那些骤然枯死的植物不是因为脚下的土地变化而死亡,应当是被“神罚”直接杀死。

多种尝试之后,陆迩大致总结了神罚废土的特点:除了外表和土壤的质感一模一样之外,完全没有土壤应该有的性质。

仿佛只剩下空洞的外壳,内里已虚无一物。

这样的“土壤”,哪怕单独带出来,也无法养活任何植物。

当然,按照陆迩的猜测,“神罚”应当是一股外来的力量,直接把吞噬的土地上包括土地、动物、植物的所有生命力全部掠夺。被夺取生命力之后的土地也无法变回、至少短期内不能变回普通的土地,因此神罚肆虐过后的地方完全就算废了,比土地荒漠化、厄尔尼诺等问题还要严重。

令陆迩最在意的,还是当他靠近神罚时手上那枚灵水指环蓦然的震动。

灵水指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见到的第一件不科学的物品,而且在原身的记忆中从未出现过,极有可能是他穿越时带过来的。

这枚指环除了创造灵水之外一直十分安分,唯有靠近神罚时有了反应,让陆迩不得不猜测,指环和神罚有关联。

最初陆迩以为灵水是解决神罚的手段,但上次偷偷浇灌了一点灵水在神罚废土上,也没看到土壤有任何变化。

这次陆迩直接接了一满盆灵水,取了一小截废土的土壤丢进去。

——说起来,角不在身边倒是有一个好处,陆迩取用灵水不用再顾忌会不会被角发现了。

等了半天,什么都没有发生。

废土的土壤还是失去生机的枯黄色,灵水也还是清凌凌的透明。

陆迩皱着眉坐在凳子上,轻轻拨弄着手指上的指环,望着面前的水盆陷入沉思。

如果灵水能够解决神罚,那他们就不必迁徙部落,甚至可以在能够自保的情况,利用灵水指环把废土重新改造成沃土。

但是现在……

灵水对废土没有用,那灵水指环为什么会对神罚产生反应呢?

——难道对神罚有用处的不是指环产生的灵水,而是指环本身?

陆迩按着下巴,仔细端详起这枚神奇的指环。

指环本身没有任何花纹,黝黑古朴,仿佛只是一个简单的铁环,表面光滑不似天然,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

最关键的是,这枚指环没法从他的手上拿下来。

陆迩试着把带着指环的手插进废土的土壤中,依然什么都没有发生。

如果指环不是对废土这些神罚的“结果”有反应,而是对神罚产生的“原因”有反应,那就有点麻烦了。

他可不觉得自己能够在那片可怕的土地上行走。

但陆迩也没圣母到愿意把自己的手指割下来,拿指环去试验。

反复尝试之后都毫无所获,陆迩最后只能把废土的土块暂且收纳起来,看以后有没有别的发现。

……

腾去了一趟巨牙部落,回来之后和陆迩聊了一下与巨牙部落首领面谈的结果。

“巨牙部落听说神罚的事情之后,也打算开始准备迁徙。”腾拿起陆迩带来的红薯,轻轻嗅了嗅,递给了一旁的茫。

茫钟爱甜食,陆迩培育出来的红薯甜度很不错,捧着一个烤红薯坐在椅子上“啊呜啊呜”啃得十分专注。

陆迩摸了一把茫的头发,抬头看向腾:“他们打算迁到哪里?”

“还没决定,估计到时候随走随定。”腾摇了摇头,随后又笑了一声,“其实要不是因为我们现在还要种植粮食,红木部落大概也是这样。”

兽人们对于部落的位置没有太大的需求,只要毗邻水源、食物充沛即可,不论山谷还是平原都可以扎下帐篷。

倒是农业对于地势和土壤的质量要求比较高,才需要角去探查。

聊到这里,陆迩不免又想起了角,不由得出了一下神。

腾注意到自己这个孩子的走神,接过红云递来的热水,轻轻喝了一口,笑道:“想角吗?”

陆迩回过神来,也接过红云端上来的水,道谢一声,才有些尴尬地摆摆手:“没有。”

腾自以为看透了陆迩的羞涩,哈哈笑了一声,宽慰他:“放心,角这么强不会出事的。”

停顿了一会,腾又关切地看向陆迩的肚子,问了一句:“怎么样,今年能生下幼崽吗?”

“啊?”

陆迩呆愣片刻,旋即有些哭笑不得,干咳一声摆摆手,“没有,父亲你在想什么?”

他和角又不是那种关系。

谁料腾皱了皱眉,神色变得有些担忧:“没有怀上吗?不是听说你们寒季里白天晚上都在帐篷里交配吗?”

“交配”这个词太过直白,饶是陆迩都有些吃不消,耳后忍不住泛起一丝嫣红,赶紧喝了一口水压压惊:“没有,我和角……很清白。”

腾有些不赞同地看着他,虽然身为父亲说这个有些尴尬,但想着陆迩和红云关系没有那么亲密,还是多说了一句:“让角多努力,你这个年纪生幼崽比较安全。”

原始时期的医疗条件极差,导致分娩成为一道生死难关。

因此陆迩这个年纪的亚兽生育幼崽是死亡率最低的时候。

亚兽们体质和人类不一样,分娩难产等问题出现得相对较少,可比起现代社会的产妇来说仍旧是九死一生。

当然,按照陆迩的了解,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有亚兽们营养不良的原因。

随着农业的发展,粮食、蔬菜、家畜的多样性,想必以后亚兽们的健康也能得到保障,怀孕生子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危险。

但是这跟他是一个单身主义者又有什么关系呢?

陆迩维持着自己的微笑,感谢了老父亲的关怀,赶紧找了理由回了自己的帐篷。

——生崽是不可能生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生的。

……

在角离开部落一个多月之后,陆迩每天照常去小菜园里劳作,去溪边挑水的是活,忽然一道庞大的身影从溪流那边跃过来,稳稳地停在了陆迩的面前。

一别月余,纯白的大狮子全身的毛发还是那么光鲜亮丽,碧色的狮眸也一如既往的霸气冷傲。

威风的大狮子的气场只持续了不过一秒,就迅速变成兽人,大跨步上前,一把把陆迩搂进了怀里。

一个多月没能见到他的亚兽,紧赶慢赶终于赶了回来,面对魂牵梦萦的伴侣,角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陆迩感受到这个兽人收紧的臂膀、耳畔厮磨呼出的热气,还有那一声声饱含着思念的“绿耳”,下意识反手也抱住了角的后背。

感受到光裸的皮肤下紧实的肌肉,陆迩忽然觉得自己手似乎有点烫,脸上的欣喜之情慢慢消散。

如果说之前还只是猜测,那现在陆迩可以确定,角确实对自己怀着喜爱之情,还是兽人和亚兽之间的那种。

令他有些诧异的是,在自己的内心中,除了纠结、无措、排斥之外,竟然还隐约松了一口气。

抱了一会儿,角心中热血稍霁,猛然意识到自己这样亲密地抱着陆迩,已经超出了“同居室友”的界限,连忙松开手,咳嗽一声试图亡羊补牢:“刚回来看到咱们部落的人,碰巧是你有点激动。”

陆迩看着角脸上还未完全收起的兴奋和喜悦,心里微微叹口气。

角离去时的方向和自己这个小菜园所在的位置并不一致,这只狮子特意绕到他这边来,根本就不是碰巧吧?

没有揭穿角的把戏,陆迩稍微理了一下自己被角抱皱的毛衣,伸手指了指部落的方向:“回去吧。”

“对了,这个给你看。”

角忽然想起了什么,神色又变得兴奋了不少,把包袱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递给陆迩。

临行之前陆迩给角装的东西不是很多,包裹原本是瘪瘪的,但现在鼓鼓囊囊,看起来不知装满了什么。

陆迩打开一看,里面是一簇簇纯白柔软的长毛。

愣了一下,陆迩反应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角身上的兽皮裙,果然发现角的兽皮裙已经换了暖季专属的短毛。

——这些都是大狮子换下来的毛毛?

角有些得意:“这些毛毛可以织一条毛裤给你。”

随后他脸上流露出一丝不好意思,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过我不太会,你能教我吗?”

陆迩寒季的时候用普通的兽毛搓成毛线给自己织了毛裤。

在角的眼里,那条灰不拉几的毛裤跟纯白的毛衣根本不搭,最好还是再用自己的毛毛给他的亚兽织一条!

这次出去寻找新家的路上,角开始了换毛,便小心地把自己换下来的所有毛毛一根不落地收集起来,满怀期待地抱回来,打算亲手给他的亚兽织一条毛裤。

想象着属于自己身体一部分的毛毛织成的毛裤紧紧地裹着他的亚兽那漂亮的双腿……

角恨不得一个晚上就把毛裤织出来。

本来打算给陆迩一个惊喜,但角思忖良久之后,决定以自己“不擅长织毛裤”为名向陆迩请教。

这样织毛裤的全部过程,都可以跟他的亚兽黏在一起……

时至今日,陆迩已经对眼前这个有点心眼儿的兽人有了清晰的认识,一眼就看透了角的“狼子野心”。

陆迩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最后才委婉拒绝:“天气热了,我穿不着毛裤了。”

角微微有些失望,还是想挣扎一下:“下一个寒季可以穿。”

“那就寒季再说吧。”陆迩摆摆手,把包袱重新包起来,神色认真了些,“现在迁徙才是最重要的事。”

……

角出去这一个多月,足迹踏遍了各处平原山谷,探查了许多没有部落占据的地点,牢牢地记在了脑袋里,回来之后在地上画出了大约三个地形图:“这三个地方是我看着感觉最合适的。”

陆迩有些惊讶地看着地上大致的路线图,抬眸扫了角一眼。

——这只大狮子对于地理位置成图的天分不错啊!这已经有地图的雏形了。

听角大约讲述了一遍三个地点的特点,陆迩最中意的是靠着一座大湖的平原。

按照角的描述,那个湖泊是活水湖,有河流穿过,稍远处还有一片树林,平原地上的植被也比较密集,显然土质不错。

老实说,以陆迩的角度看,红木部落如今所在的地方,土地质量其实很差,是最难适应农耕文明的类型。

如果这次能迁徙到腐殖质丰富的沃土上,那短期的阵痛之后红木部落的农业发展说不定会迎来一个飞速的跃升期。

新的这几个地点,显然角在调查的时候认真考虑过农耕的重要性,依山傍水自然条件都不错。

虽然陆迩没有去看过,但从角描述的周围水源和植被看,这几个地点都很适合部落将来驻扎发展。

而靠近湖泊的平原地点,是条件最好的一个。

唯一的问题是,这个地点也是直线距离上距离黑河部落——也就是神罚所在的位置最近的一个。

陆迩有些担心地看了一眼角,意思不言而喻。

角看懂了陆迩的担忧,解释起来:“按照以前的经验,神罚前进速度越慢,意味着吞噬的土地会越少;以我们在黑河部落看到的神罚来看,这三个地点都不会受到影响。”

“这个地点,我们过去要多久?”陆迩确认了一下。

角思索了片刻,手指在地上轻轻划了两下,回答:“按照我们去黑河部落的速度,大概要接近二十天。”

去黑河部落时他们只有一辆车,还有好几个兽人护送,路上基本没出什么岔子,速度其实还挺快。

如果是整个部落搬迁,速度肯定没有这么快,起码要匀出一到两个月的时间在路上。

陆迩心算了一下大概的时间:如今寒季结束已经两个月了,预计再过一两个月,他们手头的这茬粮食就能收获。

到那时,距离他们在黑河部落发现神罚的踪影,也差不多三个月过去,神罚会不会波及红木部落,届时一定能水落石出。

几个红木部落的最高领导商量了一会,最终下了决定:等这茬粮食收割之后,确认神罚的位置后,立刻举部落搬迁!

“迁徙的消息要公布出去吗?”陆迩问了一句。

腾按着下巴沉思了一会,摇摇头:“先做准备,提前一个月告诉大家吧。”

暂时隐藏消息除了是为了避免引起部落内的恐慌,也为了消息不泄露——万一被小石部落这种敌对部落得知了他们具体的迁徙时间,到时候带着一堆辎重的他们很难应对敌人的袭击。

……

回到家里,陆迩下厨为角做了一顿美味的洗尘饭,特意把红薯和小米一起蒸成饭,吃得角大口不停,称赞不已。

食物的美味还在其次,主要还是因为这是他的亚兽亲手为他做的。

美美地饱餐一顿,角满足地抹抹嘴,主动把餐具拿去外面洗干净,回来眼巴巴地看着陆迩,有心想和自己的亚兽亲热亲热,又找不到理由,便打算故技重施,盘算着找什么理由变回兽型。

还没等他那句“我背上有点痒,你能不能帮我挠一下”说出口,冷不丁听到陆迩说了一句话:“角,一路赶回来你也累,今晚睡床上吧。”

——睡、睡床上?

巨大的惊喜瞬间砸中角的脑袋,让他一时甚至有些结巴,猛地站起来,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陆迩:“真、真的?”

难道是这段时间他不在部落,他的亚兽离别太久也思念他了?

亏他在外头的一个月天天都在担心会不会有其他的兽人趁虚而入呢!

陆迩看到角脸上毫无遮掩的期待和喜悦,心里又叹口气,甚至还有些奇怪:角表现得如此明显,自己之前怎么就没察觉到呢?

他从床上站起来,一手指了指木床,“你睡床。”

一手指了指角之前的窝,“我睡这。”

角惊喜的神色瞬间凝固,下意识询问:“为什么不一起睡?”

陆迩前阵子才被老父亲问过怀崽的事情,听到角的话神色顿时波动了一瞬,旋即恢复正常,神态自若地道:“你以前嫌过床太小,只能睡下一个人。”

角看了看那张床,很想给当初说这个理由的自己一巴掌,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地挣扎了一句:“我可以往外靠。”

挤一点刚好可以抱在一起,不是很好么!

陆迩态度十分坚决,把自己当作被子的兽皮扯下来,把角的毛毯放到了床上。

角的气势顿时萎靡了下来,神色恹恹地坐到了床上,过了一会才打起精神,又开始琢磨要变回兽型撒撒娇。

“绿耳,我兽型后背有点痒,能帮我挠一下吗?”

给白白的大狮子挠痒痒?

陆迩心中一瞬间蠢蠢欲动,一个“好”字差点脱口而出,好在立刻清醒过来,迎上角殷切的目光,猜中了角的心思。

想着不能让角再这么深陷下去,陆迩轻轻低了下头,忽略掉自己心里的异样感,神情严肃地看着角,准备直接摊牌。

还没等他说出口,等得有些心急的角直接跳下床,摇身变成了庞大的狮子,把一身特意提前洗干净的白毛毛凑到了陆迩面前。

陆迩的话被堵在了口中,习惯性地伸出手抚摸了一下大狮子的鬃毛。

入手还是那熟悉的柔软丝滑,令人沉醉。

等到陆迩顺着狮子的姿势把大狮子的鬃毛和后背都撸了一遍之后,才猛然惊醒:不对,自己可不能再跟角这么撸毛撸下去了!

说不定角就是被自己撸毛的熟练手法误会的!

陆迩有心冷酷地推开狮子,但对上大狮子因为惬意而半眯起的眼眸,还有那条悠闲地拍打着的长尾巴,心里莫名一软。

——算了,角刚刚辛苦回来,立刻就拒绝他,似乎也有些残忍。

——自己暂且装作不知道,等明天再跟角摊牌吧。

……

第二天,陆迩是在白毛大狮子的怀里醒来的。

昨天晚上他给自己找了理由之后心安理得地撸起了狮子,和大狮子玩累之后直接就在角的窝里睡下了。

而那只大狮子也没有变回人型躺回木床去,反而用身体圈住他,一起睡在了地上。

陆迩坐起身,看着狮子雪白的鬃毛安静地伏着,听着他平稳而绵长的呼吸声,刚刚苏醒的脑袋微微还有些懵懂。

昨天晚上他一觉睡到天亮,整个夜晚睡得都特别安心。

好久都没有睡得这么舒服了。

以前他都只跟自己养过的猫咪一起睡,从来没想过和另外一个人同床共枕,竟然能够睡得十分香甜。

清晨的阳光透过帐篷的缝隙洒进来,落在沉睡狮子银白的毛发上,让那些柔软的发尖镀上了一层金光,甚至变得有些透明。

这一幕实在有些过于美丽,陆迩忍不住凑上前,伸手轻轻抚摸了一下。

许是被陆迩惊醒,大狮子忽然睁开双眼,兽瞳中很快就从茫然变得清亮,眨眨眼变回了兽人,坐起身看着近在身前的陆迩:“你醒了?”

陆迩伸出的手刚好搭在角的肩膀上,角变回人型的姿势仍旧把陆迩环抱在怀里。

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这个英俊的兽人的睫毛都能数得清。

陆迩忽然意识到一个对他来说有些可怕的事实。

——这样亲密的姿势,他竟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满怀着排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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