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篇 童话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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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再给我讲个故事吧。」在脚边抱着他的小腿的是他的小外甥女。表姐来T城休假,带来一双儿女,大儿子正是叛逆期,小女儿正是磨人期,每天都要听很多童话故事,从早到晚就没歇过。

任宁远略微疲惫地,把她抱起来,让她坐在腿上,而后翻开一本童话书。

然而故事刚念个开头,小鬼就说:「舅舅,这个我听过了。」小孩子记性太好,求知欲太旺盛,也不是什么好事。

「舅舅,给我讲个我没听过的故事好不好。」这还真不容易做到。任宁远第一次有种班门弄斧的乏力感,揉了太阳穴,又翻开一本书。他今天不是很有精神。

「舅舅,我不要听书上的,我全都听过了,我要听电台里的。」任宁远合上书页,往桌上某个方向看了一会儿:「舅舅给你讲一个小丑鱼的故事吧。」从前有一条小丑鱼,有一天在海底遇到一条大鲨鱼。明明那是凶恶的鲨鱼,很多鱼都怕牠,不知道为什么,小丑鱼却会当牠是善类,以为牠吃素的,觉得牠很帅气,一心一意跟着牠,当牠的小跟班,每天上上下下帮牠打扫。

鲨鱼一开始不太习惯,牠又不是海葵,根本不是小丑鱼合适的共生对象。

但小丑鱼对牠实在太好,大概是眼神不好,错把牠看成温柔美丽的海葵了,每天都带食物来跟牠共享,还帮牠清理身上的废物。

渐渐地,鲨鱼也会把牙收起来,让自己看起来更温和良善些。

小丑鱼钻到牠嘴巴里帮牠尽心尽力地清洁的时候,牠要很小心,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个不留神就把牠给咽下去。小丑鱼对鲨鱼的那份情谊,值得鲨鱼为牠做些什么,好让牠能安稳地活在牠那个小小的世界里。

鲨鱼并不需要做太多,因为小丑鱼要求的一点也不多。于是鲨鱼在远离海底的地方圈了一个小珊瑚群,找了朵海葵,让小丑鱼在里面安全而充实地游来游去。

于是以后再也没有鱼来帮鲨鱼做那些小丑鱼做过的事了,没有鱼会高高兴兴地跟在牠身后,鲨鱼觉得有点寂寞,有点想念小丑鱼。但小丑鱼在那里的生活都已经不轻松,而鲨鱼所在的那现实的海底世界,比牠所知道的还要残酷难看。

但是有一天小丑鱼却突然从珊瑚群里出来,带着全部家当来找鲨鱼。

这实在太傻太不安全了,牠的体色是很鲜艳的,会给牠招来很多危险,轻易就成为捕食目标,被别的鱼随便吞吃掉。

牠太弱小了,却又不容易躲起来,鲨鱼不知道要把牠藏在哪里。也许只能钻进鲨鱼的嘴巴里才安全,但鲨鱼自己毕竟也是肉食性的,牠每顿都要吃很多很多的鱼。

「然后呢?」任宁远停了一会儿,低头摸了摸小女孩头顶软软的还发黄的细发:「很晚了,妳该去睡了。」「可是舅舅,故事还没有讲完啊。鲨鱼没有吃掉小丑鱼吧?牠们一直是朋友对不对?」任宁远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以大人的耐心温和道:「去睡吧,不然妈妈回来要骂妳了。」四岁的小鬼还在不依不挠:「小丑鱼后来到底怎么样了呢?」任宁远略微沉默了一下,抬眼看了看桌上:「牠被冲到岸上,死了。」小鬼没了声音,安静了一会儿才大声说:「舅舅你骗人,电台才不会放这种童话故事。」任宁远摸了一下她的头:「快去睡吧。」生活本来就不是童话。

桌上相框里的男人,笑得怯怯又满是受宠若惊的欢喜,面容很年轻。那是很多年前,而他还记得那时候他站在他身边,身上很淡的味道。

他也记得,他不在,已经一整年了。

任宁远把小外甥女哄上床,给她拉好帐子,表姐也回来了。任宁远看她是一个人,就知道外甥又不听话了「小斐还是不听我的。」年过四十的表姐黎若抱怨的神情也是很优雅。

任宁远笑道:「由他去吧,乐斐也长大了,年轻人,让他做些自己想做的。

时间晚了,任宁远自己也回了房,坐在床上看着床头的照片。

枕头是旧的,那男人的衣服也还在,只是时间久了,要放在鼻子下面用力去闻,才仅有一点很淡很淡的,几不可察的味道。

任宁远睡在那枕头上,关了灯。

他不知道这晚能不能梦见他。

他时常在梦里听见那个男人,知道他就在门外。然而急着去开门的时候,梦往往就断了。

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肯入他梦中。

那个人已经死了,悄无声息的。

庄维和楚漠都去了美国,偶尔联络,大家都默契地绝口不提那个人,好像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人模糊的影子消失以后,就会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一样,日后大家各自心安,若无其事。

的确无论什么样的伤都会止血,愈合。

然而却成了一块疤。

因为那男人的祭日,周末曲珂从学校回来,她这一年里长高了一些,成熟不少,变成了大女孩了。那男人去世以后,她像是一夜间就突然长大了。

她原本只是个智力超常的孩子,心态反而还很天真,比同龄人都更加稚气,爱撒娇。她的那个父亲把她照顾得太好,只有够幸福的孩子才有天真的资本,她在那个不富裕的家里,也活得像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

那个男人走了以后,任宁远其实让她过上了优渥得多的生活,什么都不缺不愁,出入有名车接送,再不必像那男人在世的时候那样,去挤公交车或者徒步。

但是她却再难以孩子气地生存了,她在这富丽堂皇的皇宫里反倒像个灰姑娘,有了种远远超出年龄的沧桑老成。

任宁远看着那现在连头发都是自己剪的女孩子:「上次让人带去学校给妳的东西,都收到了吗?」「收到了,谢谢你,任叔叔。」「那就好,妳还缺什么,尽管跟我说。」「任叔叔,以后都不用再给我汇钱了,我自己可以应付的。」任宁远停了停:「不要跟我客气。我答应过妳爸爸,会照顾妳。」「其实我用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做了投资,这几年的花费都没有问题,」曲珂现在有点男孩子气,「我想我爸爸,会更高兴看到我能独立。」任宁远看了她一会儿,点一点头。

曲珂表示要住校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止。并不是他不疼爱她,而是他和她现在有些难以独处,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宠溺的亲密。

他感觉得到曲珂甚至是恨着他的,尽管没有人告诉她任何东西。

那种微妙的恨意和生疏,她和他其实都有。

一旦只剩他们俩面对彼此,那男人死去了的事实就越发鲜明。

那个人不在世上的每一天里,他们都觉得残缺,却根本无法彼此安慰,面对面只让缺口变得更大。

任宁远从泳池出来,叶修拓和容六已经在吃早饭了。

容六赞叹道:「游到现在,你体力未免也太好了吧。」叶修拓一本正经地说:「我体力本来也是很好的,只是昨晚用掉了。」林寒还在楼上房间里睡觉。

「不要脸!」容六忍不住大喊大叫,「为什么肖腾就不肯跟我出来度假呢,难道他都不需要放松吗?」「人家是四个孩子的爹,你就饶了他吧。」「唉,」容六哀怨地趴在桌子上,「可是我都好久没做了。那种功能太久不使用,说不定会退化掉的。」叶修拓说:「闭嘴,你说这种话,要让宁远情何以堪?」任宁远坐下来吃东西,笑一笑,把叉子往芒果碗里一插。

叶修拓从善如流地把叉子拿起来吃芒果粒,看着他:「宁远,不是我管闲事,你真的都没需求吗?这样对身体不好吧。」容六还不知死活:「你放心,他已经娶右手为妻了,哈哈哈。」等他笑完,也没早餐吃了,只好又哀怨地趴在桌上,边看着面前竖着的刀叉,边翻看手机:「发那么多消息,肖腾连一个也没回给我……啊,我真是太寂寞了……」容六一个人在那发花痴,任宁远只不紧不慢地吃早点,比起容六的风流俊美,任宁远那安静的英俊轮廓里,完全是个三十多岁成功男人该有的沉稳和内敛。这样的人却会是单身,叶修拓怎么也想不透。

「宁远,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叶修拓顿了顿,「或者男朋友。」任宁远只是笑笑。

「你别不当回事,人都是需要一个伴的。不论是男是女。」任宁远抿一下嘴唇,不答话,只又倒一杯茶。

他并不信任爱情。所以从来都不恋爱,对这种话题也不感兴趣。

感情令人痛苦,无措,失去控制。他见过叶修拓和容六陷在感情里的失态,觉得那并不好,而且爱情太善变,一点也不安定,所以他不憧憬。

他只喜欢且习惯那种能掌握在手的感觉。能控制的关系才能令人安心。

他本能地会想把对他重要的东西,都捏在手心里。

爱情是什么滋味,他并不清楚,他听过很多人描述,也些微地想象过,有了一点轮廓,但终究是不明白。其实他也不想知道,他觉得那是毒品一样的存在。

但是他时常会想起那个不起眼的男人,回想起他们在那几十年漫长的往来里,那点短暂的相处,就再也无法入眠。

他觉得他快要得心脏病了。

叶修拓把手放在他肩膀上:「我知道你放不下。但事情都过去了,你怎么想,也没有用。」任宁远抬起眼睛:「我没想什么。新店下周开业,准备得怎么样?」叶修拓像是欲言又止,终究只是叹了口气:「好吧,你肯谈工作也好。」地铁口附近的街道,一到时间就有摊贩带着包裹或者推了小车来摆地摊。这里人来人往,什么东西都卖得出去,所以也就卖什么的都有,衣包首饰,煎饼果子,甚至活兔子。

周末的中午,肥胖臃肿的男人已经灰蒙蒙地坐在那里了,每天他都是来得最早,都在老位置,自己带个小板凳,铺好布,摆好东西,也不叫卖,默默等着生意上门。

他人不起眼,又悄无声息的,但东西五颜六色,摆得也漂亮,还是能吸引来路人的眼光。价格也定得实在,东西质量优良,做得久了,生意也算不坏。

男人坐了一会儿,卖出去两件东西,街上人流渐多,摊位更是遍地开花,一天之中的热闹时段已经开始了。

「嘿,胖子。」男人朝对方点点头,少年就把大包往他边上一放,开始摆东西。这少年是最近新来的,十八、九岁的样子,叫Phillip。

Phillip人长得又高又帅,满身都是年轻人独有的那种充满活力的轻松随意,只穿个简单的涂鸦T恤,套个带帽外套,下身是膝盖磨破的牛仔裤,略脏的球鞋,在人群里就相当醒目,就总能引得来往的女性驻足,连带旁边的摊位生意也会变好。

「小P,你又要在胖子边上摆啊。」Phillip嘻嘻一笑:「在他边上暖和呀,又挡风。」大家称Phillip为小P,这一带摆摊的彼此混熟了,本名一般没人提起,需要的不过是个称呼。比如胖男人就是「胖子」,没有比「胖子」更形象又顺口的了,至于他究竟是什么名字,没人知道,也没人介意。

胖子卖的是各式各样的包,Phillip就卖些自己画的T恤,上面的图案都浓墨重彩,很特别,有的实在是太过特别了,但居然也总能卖出去。人长得帅,优势是很明显的。

一下午Phillip就卖了几十件T恤,大多是熟客,顺带让胖子也多卖出去好几样东西。生意大致告一段落,Phillip看了一下运动腰包里多出来的那堆零钱,胖子还在认真地把每张钱都摊得平直,放整齐。

「胖子,晚饭你要吃什么?」「我带了便当……」「放到现在已经冷掉了吧。」「也还好……」「不要这么省,晚饭我请你好啦。我要海鲜锅,想吃霜降牛肉和生蚝了……」胖子看了看他:「那个贵的。」「我下午赚的够我们吃了,走吧走吧。一个人吃饭怪没意思的。」Phillip给人的感觉是个家境不错的大男孩,摆摊只是好玩,所以还不懂得衡量收支。花钱大手大脚,带的货多了些,就会大老远的坐出租车来,把他们这些时常要靠背靠拽辛苦进货的人气得够呛。

也正是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无所谓作风,让他一开始很惹人讨厌。大家都为生计所累,却要和这样一个「玩玩而已」的小少爷为伍,辛苦了一天,再渴也连杯冰茶都舍不得买的时候,这家伙咕咚咕咚大喝鲜榨果汁的招摇模样,就成了公然的炫耀。

所以Phillip起初会遭遇排挤也是必然的,只有胖子没对他冷淡,他就跟胖子交起朋友来了。其实胖子是有些迟钝,他不会有强烈的负面情绪,像是被磨光了,成天就那么温吞着,不会讨厌谁,被占便宜他也没什么感觉。

天热的季节里常有些摊友熬不住,让他帮忙守摊子,自己溜去乘凉,他也认真帮忙守着,等摊主回来的时候,把期间卖出一两件东西的零钱如数交过去,毫无怨言。

生活劳苦,大家未免有怨言,嘴碎起来就骂天骂地骂警察出气,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也讨厌。只有胖子最安静,谁也没听他发过牢骚,更不知道他这种「有饭吃也就好了」的豁达是怎么历练出来的。

不管Phillip怎么纠缠胖子去吃海鲜锅,胖子只摇头拒绝:「赚钱不容易,你别乱花,省着点。」Phillip喜欢纠缠胖子,但就从来也没成功过。因为胖子是最不肯受人恩惠的,哪怕收到一点好处,他都会很紧张,一定要还回去,他很怕欠人东西。

晚上是生意最好的时段,大家纷纷使出揽客招数,附近的摊子又摆出大甩卖的牌子,都半年了还在用,也丝毫不脸红。

摆摊的都有自己一套招揽和对付客人的生意经,只有胖子是最口拙的。

他不叫卖也就算了,遇上难缠的客人,杀价杀得太狠,他也不擅长讨价。

他只会说:「这价我真不能卖。都不容易的,我还要带个女儿呢。」摊友们过后会取笑他:「你哪来的女儿啊。」「兴许是在什么乡下老家吧?」这说法其实大概也只是个对付顾客的口头禅罢了,谁都知道胖子就只有单身一个人。胖子过的就是单身汉的俭朴生活,但很仔细,东西总摆得整齐,收的零钱也是摊得平直,每天都坚持自己做饭带过来,认真地贫困和孤独着。

其实要说到对他有好感的异性,也不是没有。

胖子是长得胖,但并不丑,眼角微微下垂的,面容很温良,看着还是顺眼的,为人老实本分,没什么脾气,又可靠。摊友里有个女人就喜欢找他搭话。

女人是卖饰品的,有个女儿,丈夫是个烂赌鬼,只有需要钱的时候才会回家露一下脸。她带着孩子不容易,家里没有人帮忙照看,她摆摊也就会把小女儿带过来。

小女孩长得很可爱,只有四岁,扎了两个辫子,羊羔的两个小角似的,她和她母亲一样,对这个体型壮大的胖子有着好感,老往胖子背上爬。胖子不爱说话,但兜里总藏着两颗糖,给她一个小惊喜。

女人很贤慧,胖子温柔又细心,对小孩又好,比那赌鬼强了不知多少,大家都觉得他们更登对,时常拿他们开玩笑。

这天小女孩吃完了找出来的糖,就大胆地伸手去戳胖子的肚子,软绵绵的。

胖子被戳了两下,有些慌张地护住自己的肚皮。

女人忙说:「贝贝别这么没礼貌。」胖子低声说:「没事……」略微有点害羞,然后开始吃自己带来的便当。

便当盒里都很普通的菜,豆腐丝白菜梗子炒肉之类。小女孩张大眼睛望着,胖子也就拨开豆腐丝,挑出肉片给她吃,小女孩吃完了不肯走,还是扒着他的膝盖,往上看。

女人也不好意思了:「妳这孩子,又不是没饭给妳吃。」胖子低头把剩下的肉也都挑出来:「没事,喜欢就多吃。」女人笑着说:「隔家的饭香,就是这个理,她就爱吃你的。要不,方便的话你明天多做两份,我照市价给你钱。」第二天胖子来的时候,就真的多带了两盒便当。只是收钱的时候不太好意思,一直不肯要「你要是不收,我们就不好吃你的了,哪有白吃的理。」最终胖子还是没收钱,只从女人的摊子上,拿了一个现在小女生们都喜欢的满钻小熊吊饰「你要这有什么用啊?」胖子把吊饰放在腰包里:「我女儿喜欢……」每次听他这么说,大家都忍不住快要真以为他是有女儿的了。

但事实上,「女儿」只可能是他的幻觉,大家觉得他可怜,也不忍心去戳穿他。

小女孩毕竟年纪小,不肯乖乖坐着吃饭,总要哄要劝,女人捧了饭盒追着她满地跑,到最后还是得浪费一大半米饭。

胖子对着表示歉意的女人一个劲说「没事没事」,次日依旧带了两盒饭过来。

一盒给了女人,另一盒一打开,小女孩就「呀呀」地叫开了,满是欢喜。

米饭做成小白兔的形状,胡萝卜做的眼睛和嘴巴,看上去很可爱,小女孩高高兴兴把它吃下去了。

「你真是有心,很会哄小孩子呀。」被夸奖了,胖子就有些不好意思:「我女儿以前也这样的。」Phillip把脸凑过来,他喜欢黏着胖子,胖子的胳膊很好捏:「我也要吃,我午饭没吃饱。」胖子分了小半饭菜给他,只是很家常的菜,材料也是市场上的便宜货,但味道很不错。Phillip原本是凑热闹,菜汁可口又下饭,不知不觉就吃得干净,而后像是灵光一闪,说:「胖子,你有这手艺,不摆地摊,改做外卖也不错啊。」胖子被说得有些害羞了,低头看着自己的摊子。

Phillip却认真起来:「你真的不想做点别的吗?摆摊总不能摆一辈子吧。你可以考虑做外卖啊,会比较有前途的。」「怎么做……」「我可以跟你合伙。我来负责投资,做企划,你管便当的质量就好。」「别闹了……」「我说真的啦。我有钱哦,胖子。」「好好看摊子吧,有客人。」胖子没有远大志向,像是已经过了做创业梦发财梦的阶段,老老实实摆他的小摊,就是一份很实在很值得下力气的事业。

但Phillip每天都要怂恿他几次,胖子不相信他,他就指天发誓,恨不得要把账户给胖子看,让胖子知道他是有存款的。

Phillip这样的帅男生,教唆起来是很有说服力的,他若去当骗子也会很有前途,一个劲缠得胖子都发晕。终于胖子也只得答应他,做了几个样品便当,让他拿去试试。

Phillip拿着装了沉甸甸便当盒的包裹,对着胖子笑嘻嘻的:「明天等我的好消息哦。」然而第二天Phillip并没有来,胖子帮他占着旁边的摊位,到了晚上他还是没出现,摊位就只能给别人了,胖子也略微有些担心。

一辆宾利Arnage缓缓开过来,在这街上讨生活的,每日都要对着车水马龙,好车也见了不少,但那车开过来的时候,闲了就翻汽车杂志过干瘾的几个男人,也忍不住盯着看了:「哇塞,我要能开开那车子就爽了。」「做梦吧你。」「喂,不会要停在这边吧,这种人来这干么呀,买地摊货?」车子果然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停了,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的男人下了车,往他们这边望了一望,寻找什么似的。吵吵闹闹的几个人都安静下来,不自觉闭了嘴,不由自主就往那男人身上看。

只有胖子低下头,一声不吭望着自己摊上的东西,小女孩还在他膝盖上趴着,打瞌睡,女人以不惊动她的动作在给她扎辫子,其乐融融的画面。

男人一路在众人的注目里走来,在胖子面前停下,居高临下望着胖子弓着的肥厚的背。「你是Phillip的朋友吧。」胖子点点头。即使不抬头对视,也能感觉得到那充满压迫感的气场。

「他脚扭伤了,这几天养伤,不会再来。他让我把这些交还给你,这是他的电话。」胖子收下便条纸,还有那一张迭好的包裹皮。

「我代他谢谢你这些天来的照顾,」男人顿了顿,又递过一张名片,「有需要可以联络我们。」胖子接了名片,还是没抬头,视野里那一双裹在西装裤里的腿又大步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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