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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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嫌弃宿舍小得像棺材板儿的程昱突然决定不去别墅了,啪的一下把还没讲完的电话给挂了,然后主动对唐浩初笑着说:“你就是我的舍友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昱,跟东汉末年那个曹魏将军一个名儿。”

他似乎有点自来熟,面对初次接触的陌生人也能毫无障碍地展露热情,而且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继续道:“这名儿是我爸给起的,他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三国,里头姓程的角色里就属这个将军最有名。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长相很帅气,但衣着打扮堪称非主流,头上还染了几撮黄毛,看起来有点像那种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又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帮程昱提行李的保镖,——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枪茧,身上手工定制的西装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镖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里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权就是特别有钱。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轻又软,柔柔地吹进程昱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顿。下一秒却皱起眉,“这名儿好像有点熟,感觉在哪听过……”然后一拍脑袋,“对了,就是报纸上登的还不满十五岁就当上高考状元的天才少年!——难道那个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着唇算是默认,程昱的语气顿时变得更加热情,“天哪,这也太巧了吧,没想到你竟然会来医学院!我是因为分数低没得选,但你可是高考状元,这么高的分数想报什么专业不行,为什么要来学医啊?学医又苦又累,吃力不讨好……”

巴拉巴拉地讲了半天,才发现唐浩初始终一声不吭,而且低下了头。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隐隐觉得他抱着书的姿势似乎有些不安。

难道自己无往不利的社交本领出了什么问题?程昱短暂地思索了一下,无意中扫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裤,紧跟着便联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和脑袋上的黄毛,——对方该不会把他当成什么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对自己这身打扮有点后悔。其实他爸已经因他的衣着打扮而训斥他好几次了,但他通通不以为意,只觉得他爸思想陈旧迂腐,不懂得年轻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后悔了。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却有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这时候过来,以互相认识为目的分发特产或零食。

毕竟以后都是一个系的同学,早点熟识了对彼此都有好处,于是程昱也跟着分东西,是某个品牌的T恤。本来是他懒得洗衣服用来每天穿了就换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是卖T恤的。

这T恤的价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产不一样,认出这个品牌的同学立即摆手说不要,可惜程昱一旦执着和热情起来没人架得住,连唐浩初也被强行送了一件。

已经很晚了,其他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唐浩初却望着被强行塞过来的退不回去的T恤皱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谁人情,便想着用自己包里最宝贝的东西把这个人情还了。而在他眼中最宝贝的自然是糖,于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给了程昱一颗糖。

程昱看着静静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颗,并不是什么名贵或珍稀的东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递给自己的模样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马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几遍,差点把糖纸上的花纹数量也数出来了,莫名觉得上面的花纹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给它起个名字了。

嗯,整体的颜色是淡蓝色的,就叫小蓝吧。

不过之前的形象问题还没解决,程昱一边刷牙一边想着怎么让唐浩初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聪明有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结果就是拿着牙缸回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过程中非常倒霉地将手边的一沓杂志全扫到地上了,其中一本杂志正好落在路过的唐浩初的脚边。

唐浩初低头一看,封面上穿着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对着他笑得无比妖媚,前面还有本杂志的封面是个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时间不知道该捂自己的脸还是该捂杂志封面,觉得自己的形象绝对轰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语言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在将来的日子里通过实打实的行动来挽回了。

然而现实这个小婊砸从来不会顺从人意,反倒极不讲理,转眼一个学期过去,程昱不仅没有挽回形象,还在唐浩初面前丢了好几次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第一次丢脸就发生在解剖课上。解剖是临床医学中最重要的必修课,也是基础医学的基础,教授前几节课讲完了理论知识,便开始带领同学对着尸体动手实践。教学用的尸体一般都不是很新鲜,而是用福尔马林泡了很久,尸体的脸部看起来难免让人不舒服。教授示范解剖过程的时候,程昱就开始不舒服了,加上福尔马林的味道实在不好闻,昨夜又有点着凉反胃,竟和班里唯二的两个女生一起冲出解剖室吐了出来。

吐并不是重点,教授之前就说过每届都有同学吐,重点在于程昱是和女生一起吐的,除了他之外的其他男生都还咬牙挺着,所以觉得非常丢人。而与之相反的是唐浩初的表现,——教授将全身解剖示范完后,便开始问同学有没有谁愿意上来尝试,然后在无人主动举手的情况下选了站在最前面的唐浩初。

他本来没指望唐浩初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想鼓励学生更好地克服心理障碍,却没想到遇见了教学生涯以来的最大惊喜。新的尸体已经推了过来,唐浩初也不拖延,扯下盖在尸体上的白布,就手持手术刀和手术钳开始解剖。

一进入到全神贯注的模式,唐浩初整个人的气场就全变了,面对尸体不仅面不慌心不跳,甚至可以用冷漠来形容,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最普通不过的道具,脸色也像没有任何感情的冰雕一般。

但他白皙如玉的脸庞依然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只是增添了可望不可及的高冷感,却更加吸引人的目光。程昱忍不住望着那张精致完美的侧脸发呆,直到听到其他同学因唐浩初干净利落的动作而发出的惊呼。

只见那尖利的手术刀仿佛和那双修长如玉的手融为一体,一块又一块器官从尸体的腹腔里陆续取出,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原本完整的尸体已解剖得差不多了,大到心脏小到眼珠,无一例外地被放在医用托盘上陈列出来,就连肠也整整齐齐地打了结。

整个解剖过程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简洁、快速、高效,切割手法更是和教授之前示范的如出一辙,挑不出半点毛病。这得对人体结构熟悉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只看了一遍示范的情况下就做得如此完美,在场同学均震撼的无可复加,只觉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如此高水准的精细解剖,简直不是人,而是学神。

这件事多多少少激发了其他同学的学习劲头,想着虽然追不上学神,起码要做到不拖班级后腿。尤其是程昱,有段时间几乎完全泡在解剖室里,——但也许是因为只顾着练习解剖而忽视了其他科,程昱竟然挂科了。

医学院有句流传已久的话,叫三理一化,必有一挂,讲的就是病理学生理学和生物化学这几门课。而程昱能在整日吊儿郎当的情况下考上这所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智商自然不低,他也常常自诩为聪明,挂科这种事是从来没想过的。如今却不挂则已,一挂惊人,竟挂了足足三门,——他不要面子的啊?

于是程昱又开始转回头来苦学生理和病理,然后眼睁睁地望着国内病理学界最有名的老教授指着投影上的各种计算公式和奇形怪状的符号滔滔不绝,只听得云里雾里,觉得一向引以为豪的智商似乎出了问题。

其他同学其实也好不到多少,放眼过去,就只有唐浩初看上去游刃有余,坐在那里一边听讲一边写笔记,还负责在老教授提问之后及时作出回应,完美解决了冷场的尴尬和那些怕被点名提问的同学的紧张和担心。

为了避免再次挂科,程昱也不在乎什么面子和形象的问题了,软磨硬缠地请唐浩初帮他补习,并在对方答应之后暗搓搓地生出了难以言喻的兴奋和雀跃。——毕竟‘补习老师’秀色可餐貌美如花,光是瞧着就能多吃两碗饭。

补习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因为不管哪科知识,唐浩初都能从不同的角度把它吃透并讲透,哪怕最晦涩枯燥的东西也能神奇般的品出不一样的趣味。摊开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载了所有知识点,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面对如此难得的补习机会,程昱却对着眼前近在咫尺的少年发了好几次呆。不仅仅因为他好看,还因为他认真和努力的态度。那双明亮清透的眸子会在学习和研究时变得十分专注,仿佛除此之外眼里再无他物,而且从来没有因为头脑聪明而放弃努力,恰恰相反,他的努力程度比普通人更深。

若问程昱喜欢什么性格的人,就是那种心性坚韧的人。会为了自己的追求或喜好坚持下去,日积月累的不懈努力,——他最欣赏这种人。

作为一个科科成绩都高到让人羡慕的学神,唐浩初其实深受每位教授和同学的欣赏。当然也有个别几个成绩同样全优的人不服气,但大二下学期参加的一场交流会让所有人彻底服气了。

不是普通的交流会,而是国际上久负盛名的医学盛会之一,也是各类医学人士发布和探讨最新研究成果或进展的重要场合,今年恰好在华国的首都举办。以唐浩初的资历本来不能参加,但他前段时间在国际顶级的医学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有关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论文,意外得到了国外数位着名医学家的关注。

唐德当年就是凭借在心血管治疗上的成就广获盛名,在留学期间就发表过有关心血管疾病的论文,甚至有两名参与会议的医学家认识他,所以唐浩初才选择专攻这一块。唐浩初最终在教授的举荐下获得了参加交流会的机会,并且在现场表现的非常完美。

不管是讲诉自己的实验过程还是面对他人的提问和质疑,他都能够给予很好的解答,三种语言随时切换,在台上侃侃而谈,从容自信。看他阐述思路和解释论证的样子完全是一种享受,平和沉稳、简洁有力,没有丝毫虚夸或浮华,软糯动听的声线如暖暖的流水,不疾不徐地流进人的心里。全场有那么多知名的医学家和学者,他却依然像明珠般耀眼夺目,让人无法忽视。

这种专业的学术会议离普通百姓的生活实在太远,向来不受媒体和大众关注,但毕竟是头一回在华国举办,国家还是做了个专题报道,甚至在科教频道放了转播。电视转播的当日,一个帖子在国内着名论坛异军突起。该贴的楼主在标题上放了很多个感叹号以表示自己的震惊和激动:【我竟然在一个门槛极高的高端学术会议上发现一个宇宙级神颜!!帅到惨绝人寰!!!】

贴子的内容依然充满了感叹号,楼主显然仍处于激动的情绪中没走出来:“事情是这样的!!因为父母和外公都是搞医学研究的,所以楼主平常会跟着父母一起关注一些医学上的新闻!国际有名的医学交流会在这两天举行了,便和父母一起看了央视转播!内容太高深,楼主完全听不懂,正昏昏欲睡的时候竟然意外发现了一个超级无敌帅的少年!!!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楼主只看了他一眼整个人就呆了,别说瞌睡了,连灵魂都为之一振!有图有真相,下面就上图!”

不管什么时代,颜狗都是分量极重的存在,‘宇宙级神颜’这几个字转眼吸引了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期待。但也不知那个楼主是网络出了问题还是临时有其他事耽搁了,都翻页了也没把图传上来。

于是开始有人提出怀疑并出言讽刺,甚至还有无聊到吵架的,直到一个在论坛上比较活跃也比较有名望的ID仗义执言道:“楼主不是在骗人,因为我也看了电视,的确有个特别特别帅的少年。网上已经出了交流会的视频转播,进度条直接拉到68分20秒左右,到75分10秒左右截止,可以自己去看一看。”

在他将网址分享出来的同时,楼主终于姗姗来迟地贴出了图片,而且一连发了十几张。

在短暂的停顿之后,回复数很快开始疯狂激增。

——“啊啊啊真的超帅!”

——“感觉自己词穷了,只想和楼主一样疯狂地打感叹号!!!”

——“楼上加一,在纯素颜的情况下还能360度无死角,娱乐圈里都找不到这样的人!”

——“默默存图,对这颜值表示服气。”

——“光看图片我还以为是假人,因为侧脸简直好看到有点虚幻,看了视频才发现居然是真的!”

——“视频拉到最后,看到他好像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抿着嘴微微笑了一下,那个笑特别乖,老子直的都特么要弯了。”

——“最该讨论的难道不是他的演讲内容吗?正在考研的医学生表示这种交流会只有发表了专业论文或者有突破性医学研究的人才能参加,连我们教授都拿不到名额。可惜我英语太菜,只能勉强听懂他是在讲心血管治疗上的新发现。”

——“不懂医学,但作为一个留学生对他的英语口语水平自愧不如,看到法国医学家提问的时候又无障碍地切换到法语,简直太牛了。”

——“世上竟然真的有这种颜值和头脑并存的人,我觉得我需要静静,我的人生观都受到了冲击……”

……

贴子在短短半天的时间里获得了惊人的回复数,最后被版主放在首页标红的位置上。媒体向来喜欢跟风,于是许多家媒体都速度飞快地跟着发了新闻稿,甚至包括一家非常有名的娱乐杂志。所以交流会结束没几天,有关唐浩初的新闻和照片已经传遍了全国,甚至有媒体挖到了他就是两年前被报道过的那个十四岁的高考状元。虽然唐浩初和当年一样不接受任何采访也不露面,但热度依旧维持了很久。

此刻正处于高考前夕的郑锐霖也看到了新闻。

不是所有人都能有那么一个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所以可能很多人都无法体会,这种从小就建立起来的感情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哪怕过去很多年,经过复杂的曲折和变迁,这份感情依然会在心里维持着最单纯美好的模样,没有什么能取代。

郑锐霖想起最早见到唐浩初的时候,那个才四岁半时小家伙像机警的猫咪般躲在厨房门后偷偷看他,小脸如玉雪一样白,眼睛乌溜溜的,睫毛长得仿佛经过了精心裁剪。小孩儿很快长大,还跟他一起读了四年级和五年级,借宿在郑家,就住在他隔壁。他们会一起上下学,一起读书学习,直到对方提前一年上了初中,而他初三的时候才成功追平,并和对方分到了一个班级。小孩儿那时候已经迅速抽高,身形修长,但脸依旧白皙如玉,眼睛也依旧乌溜溜的,瞧得人心软。他每天都拉着他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写作业……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和唐浩初相处过的每一幕郑锐霖都记得清清楚楚,思念突然像潮水一样卷上来,让他应接不暇。他放下报纸,沉默地闭了闭眼,俊朗的眉目间映满了明灭不定的光线。

如今郑锐霖已经上高三了,一个月后就要面临高考,目标就是唐浩初所在的大学。他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只要设定了目标,就一定会完成。心里的惦念因一步步逼近的时间而得到缓解,时间又因心里的期待变得不那么难熬,郑锐霖扫了一眼桌子上的日历,将印有唐浩初照片的报纸收进抽屉里,然后拿起资料书,重新进入到复习状态。

一年一度的高考很快结束,郑锐霖果然如愿考上了唐浩初所在的大学。

可惜他没有在开学的时候见到唐浩初,——唐浩初在开学前的一个星期前就被老师抓壮丁去外地了,开学后郑锐霖又要军训,加上医学院从大三开始后搬去了老校区,等郑锐霖终于抽时间摸清了唐浩初的宿舍楼和教室并找过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月之后了。

偏偏就在他找来的这一天,唐浩初被程昱拉出去玩了。

这是唐浩初头一回跟人出去玩,程昱此前不知喊了他多少次,都遭到了拒绝,这次还是因为急救社要搞社团周年庆,程昱非常主动且财大气粗地提供了聚会的经费和场地,自觉得欠了个人情要还的社长吴旭亲自出马帮程昱做说客才得以成功。急救社的名字虽然普通,但实际上并不一般,在之前发生过的大地震和泥石流坍塌事件中,它是唯一一个被指派到现场急救的大学生社团,里面每个人的医学成绩都很出色,已经读研的社长吴旭因为经常和唐浩初一起被老师抓壮丁的原因,算是唐浩初在学校里处的比较熟的一个。

唐浩初中午上完课便跟着程昱一起出了门。他今天穿了九分裤和低帮鞋,露出一点纤细的脚踝,刘海全部弄起来,露出了额头,清爽俊美又乖巧干净,连宿管阿姨都忍不住给他塞了两颗奶糖。

于是他一路含着奶糖抵达了目的地,进去之后,只见里面的大厅富丽堂皇,也不知到底用了多少盏灯才把厅内每一片地方都照的这么亮,地砖也亮的可以当镜子。服务生走过来把他们领到贵宾电梯,恭恭敬敬地做了请的动作,待电梯升到顶楼,感觉上面似乎比底层大厅布置的更加富丽。

但真正奢华的东西唐浩初在上个世界都见识过了,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还比上个世界倒退了二十年,再怎么富丽,也不过是泛泛。所以唐浩初一脸淡然地跟着程昱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刚一走近,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就第一个站了起来。

另一个非常高大的青年也站了起来,并且不等程昱介绍就开口道:“你就是浩浩吗?你好,我叫林封,是程昱的发小,经常听他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封不仅笑得一脸热情,还非常亲切地喊了浩浩,——这个称呼倒不是他自作主张或者故作亲近,而是因为程昱跟他提起唐浩初的时候就这么叫,听多了也就脱口而出了。

于是程昱有一丢丢心虚,忙转头看了看唐浩初的反应。只见少年皱了皱眉,似乎有点难以消化林封的热情,半响才用那种开政治首脑会议一般严肃的表情说了两个字:“您好。”

林封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怪不得整天听程子夸,浩浩真的太可爱了!”

说着想要伸手摸摸唐浩初的头发,然而被唐浩初躲开了。但林封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举了举手表示自己不是坏人,还顺道给唐浩初抛了几个桃花眼。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封和程昱果然不愧是发小,几乎是一个德性,又自来熟又会炒气氛。林封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了一边,那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你好,我叫许之续,我看过你在交流会上的视频,超级厉害!”

他看着唐浩初的眼神里都带着些崇拜,“像你们这种学霸,智商都是160以上吧?我想知道高智商是怎样的体验啊?能不能跟我握个手合个影,等你成了医学家或者科学家我还能显摆一下……”

科学家总会显得比较清贵,不管家里是有权的有钱的还是混黑的,都会对读书人尊崇和敬重。可惜许子续也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一边,转回头看唐浩初的时候,程昱的表情却变得非常温和:“来,浩初,坐这里。”

沙发很软,坐在上面还一弹一弹的,非常舒服,靠墙的点歌屏已经在播歌了,但因为人还没齐,所以唱歌的是会所里专门负责陪唱的美女侍者。待唐浩初和程昱落座,站在旁边的另两个漂亮的侍者立即过来给他们倒果汁饮料,然后在看到唐浩初的时候微微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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