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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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一般的沈意瑜在这一天难得跟剧组请了假。

理由是:家中急事。

几个月前《密云》拍摄结束, 就在当月,金海棠影视节他靠着作品《流沙》获得提名,最终斩获最佳新人奖。而顾晋从三料影帝升级成为四料影帝, 《流沙》不仅主演的奖拿遍,还获得了最佳电影奖和最佳导演奖。所有的奖项不能全部颁给一部电影的主创团队, 所以《流沙》包揽了四项奖项已经算是大满贯了!

沈意瑜的表现也的确出彩, 虽说也有角色加成但是大家都很认可他的演技。

这些在《医者仁心》播出的时候,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他演活了陈希望,陈希望本该是像他这样的!

最让沈意瑜哭笑不得的事情就是,有一次他参加了去疗养院做义工的活动, 有许多老人看见他就亲切地挽住他的手,让他一定要注意身体,不要剧烈运动,这样对心脏不好……然后他哭笑不得地被按在椅子上坐着, 什么重活都不让他干。

后来解释了一番,他现在很健康,没有心脏病之后,老人们才将信将疑地放开了他。

顾晋后来知道这件事,忍不住笑出了声,宠溺地捏捏小鱼儿的脸颊, “这说明你演的特别好。”

《密云》的拍摄结束之后,休息了小半个月调整自己后,他就和顾晋分别进了剧组。两个人都在忙事业,每天的休息时间都不定,能够实时的打一通电话都很难得。

下了戏打开手机只能看到隔了很久的回复,但饶是如此,心里也觉得微甜。

曾可快步从休息室抱了外套出来给沈意瑜披上, “沈哥,为什么今天非要请假不可呢?明天的戏份不多,适合请假。虽然导演很喜欢你,但是我就怕到时候剧组里会有人说闲话……”

沈意瑜听着他絮叨,伸手捏了捏眉心,莞尔,“你跟方时川学了那么久,怎么变得越来越啰嗦了,方时川可不像你这样。”

曾可这段时间努力锻炼,颇有成效,已经瘦了不少,看起来也更有精神了。

“方大哥确实冷酷无情,还是我这样比较好吧?努力成为沈哥的开心果。”曾可伸手挽了个花,放在下巴处,眯着眼睛笑。

沈意瑜抿唇笑道,“嗯。”

“沈哥你要去哪儿?”曾可已经拿出了手机准备导航。

沈意瑜沉吟了一会儿,“你把车钥匙给我。”

“你要自己一个人去?那不行,要是在外面被人认出来怎么办?”曾可皱紧了眉头,说什么都不肯把车钥匙给他。

“我不去人多的地方,开车也只开大路,不会有危险的。”沈意瑜哭笑不得,最后还是拿到了车钥匙。他在《密云》拍摄结束休息的那段时间里拿到了c1驾照,在正式上路之前又被顾晋带去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加练,那里怎么开都撞不了树,因为根本没有。

曾可还是有些担心,“可是沈哥,你刚拿驾照没多久,能行吗?”

“你是去找老板吗?”

曾可看着他的表情总觉得好像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还想继续问就听到沈意瑜说。

“能行。不去找他,他今天一整天的戏。”

沈意瑜发动了车子,“别打扰他,我晚上肯定回来。”

就是不提他要去哪,看着沈哥开车离开,曾可面露担忧。

说什么不要打扰老板,只要是沈哥的事情,老板根本不介意被打扰,相反还会很高兴。

曾可最终踌躇了两秒,没有丝毫心里负担地拨通了方时川的电话。

*

沈意瑜开车去了一家偏僻的花店,这里人烟稀少,花店的招牌早就已经被风吹雨淋损坏的不成样子。只能依稀的看出一个“南”字。

花店的老板正站在花架旁修剪枝叶,听到迎客的风铃一响,偏过头看去,一个清瘦的小青年就走了进来。

“……要买点什么?”许是很久没有客人来,花店老板没有开口说话,一时嗓子微哑,又咳了一声。

“罗勒。”青年的声音很好听。

花店老板皱了下眉,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很少会有花店采买罗勒,首先大家都喜欢有颜色的、花瓣大的、或者那些个常见又好看的花。但是这个年轻人问也不问,直接上来就说要买罗勒,倒是让他回想起了许多年前的一个女人……

当年有个女人牵着一个可爱的小团子来了花店,当时他正想要关张,这里实在是太过偏僻了,营生快要做不下去。那个女人看着花架边那一盆不起眼的小绿叶,眉眼含笑,“老板,我要那盆罗勒。”

女人似乎很喜欢罗勒,罗勒本身散发着香味,或许这就是女人喜欢它的原因吧。

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女人都会带着小孩儿来花店,偶尔也会带走其他的花束,花店老板想着,就算只有一位客人,只要她还来,自己就不能关门大吉。

他在采买花的时候多买了几盆罗勒,也不用特意给女人留,因为除了她并没有人会买。

久而久之,他就和女人熟了,那个粉嫩的小团子也渐渐长开,白白嫩嫩很是可爱,缺了几颗奶牙的他还笑着喊“叔叔”,他整颗心都被萌化了。

某次闲聊,他和女人说了花店原本想要关门的事情,资金也不足,完全是靠着自己一腔热忱开下来的。女人知道后,她二话不说就入了股,这间花店可以说是她救下来的。花店老板一直很感激,从签合同的时候才知道了女人的名字——

徐意南。

很好听,是他听了就觉得很有文化的名字,因为他自己叫做汪二,在家里排行老二。

一直到小奶娃长到五岁,粉雕玉琢的可爱非常,徐南意却带着小孩子过来跟他告别。

“我们家要搬到北城去了。”

“这是我新家的地址,以后要是有事,可以来找我。或是给我寄信……”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不富裕,没有手机,离得远了联络只能靠寄信。他应了,女人边上的小孩儿还不懂得分别,还嚷着要叔叔抱抱。

这么讨人喜欢的孩子,花店老板抱着就不想松手。

后来偶尔会有书信联系,过了几年后联系的时间越来越短,直到有一年他发过去的信件全都没有得到回复,拨打后来通过寄信拿到的电话号码也成了空号,他慌了神。

他要去北城找她,见那个七八年没有见过面的人。

他换上了一直舍不得穿的新衣,新鞋。辗转了好多趟车,去了徐南意搬家之后的北城的那个家。

但是到了那里之后才从门卫那里得知,徐南意死于一场车祸,没能救回来……

他坐在门外崩溃大哭,新衣上沾染了尘土,和泪水混在一起。

那是他最难过的时候,自己的心像是被利刃搅动一样的痛。

他崩溃大喊,骂贼老天胡乱收取好人的性命。他拼命地要往里冲,他不信,他要进去亲眼看!

保安没有制住他,让他翻了进去,他心底默念着门牌号飞快地往上爬,一直到了五楼。地址上写的就是五楼五零二号。

他飞快地按响了门铃,听到清脆地女声应了,“来了!谁啊。”

他心中一喜,睁大了眼睛,门打开后却不是他要找的那个人。他难掩失望,问道,“你、你好,我找、徐意南……”

那个女人皱紧了眉头,骂了一声“神经”,就要关门。

他手疾眼快地拿手挡了一下,不管流血的手臂,他蹿了进去。

“徐意南?你在吗徐意南?我是汪二啊!”

“喊什么喊什么!”那个女人忙着要捂住汪二的嘴,汪二从她的眼里看出了厌恶,用力地把人推开,手臂上的血沾在了那个女人的衣摆。

房间门被打开,一个斯文男人走了出来,看向汪二,“你……找我亡妻有什么事?她……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

“我不信!你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她?!啊?!这个女人又是怎么回事?!说话!!”汪二控制不住自己,把那个男人压着揍,他咆哮着,吼着,外面的保安也被放进来,他被几双手拉着制住了。

“老沈,你没事吧?”那个女人把他扶起来,泪水跟珠子似的往下掉。

“没事……遇见疯子了。”他吐了口血沫,声音含糊。

保安要把他拖出去,但他不肯走,脚还往男人那边踹,最后被五花大绑着拽了出去。

一堆人站在门口,汪二看到了一个孩子,约莫十二三岁的年纪,正拿着钥匙打算开门。

“小瑜?是小瑜吗?”就算七八年未见,小孩子已经长大了,但他还是可以一眼就认出来。

那个孩子看着他,许久,才回想起来,乌黑的眼珠子缩了缩,怯生生道,“汪……叔、叔叔。”

每个字都说的十分艰难,汪二泪流不止,想要像以前那样伸手抱住他,但却被绑着不能动作。

“哎,是叔叔,叔叔来找你和妈妈了。”汪二看着他,他发着抖,似乎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看着那个孩子的眼神,汪二感到绝望,他很想把这个孩子带回去,刚才那个女人就是他的爸爸找的后妈吧,他的妻子才走两个月就在和么迫不及待地让别的女人住进来了吗?那对小瑜该有多大的打击!

记忆深处,那个小孩子总是带着笑容,俏生生地,眼睛也亮,不认生。喊人的时候嘴巴可甜,嘴角还带着小梨涡,跟他妈妈如出一辙。但是……现在看见他,整个人都变了。

门又被打开,那个男人看见孩子回来,想要把人拉进屋,但是小孩儿站着不动,定定地看着汪二,似乎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眼泪夺眶而出。最后他还是被拉进去了,502号的房门砰一声关紧。

从这一天起,汪二的信仰不见了。

他什么都做不了,别人的家事他插手不了。

他浑浑噩噩地被带去局子,浑浑噩噩地回到家乡,他开始变得寡言少语,只专心侍弄着那几盆罗勒,长大了又枯死,又播种新的,就这样又过了许多年……

没有人再来买过罗勒,因为那个会来的人,已经不在了……

直到今天。

汪二看着他,把老花眼镜拿下来用力地擦了擦之后带上,看着那个青年人。

他心里发紧,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

沈意瑜眼眶发热,控制住自己不要失态,抿唇笑着露出嘴角的梨涡,他知道汪叔叔一定会认出自己。

之前他一直不敢来,怕触及自己的伤心事,但是这段日子他早已经放下许多,身边又有对自己特别特别好的顾晋,他就萌生了要来看看的念头。而今天也是……妈妈的忌日。

“小、小瑜!”汪二瞪大了眼睛,这孩子跟七年前的变化真的太大了!

沈意瑜眨了眨眼睛,抬手抹了一下,喊他,“汪叔叔。”

汪二的眼泪霎时就下来了,紧紧地拉住沈意瑜的手臂,又怕弄脏他的衣服,快速地收回手。

“哎哎,好孩子。”

沈意瑜咬了咬唇,硬生生把泪意逼了回去,“汪叔,我现在过得很好。”

“好就好,好就好。”汪二俯身去拿那几盆罗勒,用袖子抹去了眼泪,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提起那个人的名字,怕眼泪再次决堤。

两人坐着聊了很久,沈意瑜现在才知道汪叔叔居然一直都没有结婚,一个人在这里守着这家花店……要是自己能快点走出来,快点来到这里就好了。

汪二知道小瑜居然进了娱乐圈成为了一个明星,觉得与有荣焉,小时候就那么可爱,长大了自然是更加好看。还知道了小瑜还交了男朋友,那个人叫做顾晋,对他很好。

汪二感觉自己也很幸福,意南在天有灵看到也一定会很开心的吧。

沈意瑜没有贸贸然提出想把汪叔叔接进城里的事情,或许还有别的方式可以帮到他,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地址。

辞别汪叔叔之后,他就驱车去了北城郊外的一座墓园。

问守墓的大爷借了笤帚,抱着汪叔叔送的罗勒,走了进去。

每年的今天他都会来,他想和妈妈说说一年中发生的事情。墓碑照片上的人还笑得灿烂,沈意瑜伸手抚过。

“妈,我来了。”

他闭着眼睛感受微风,就像妈妈温柔地手心。

“今年儿子过得很快乐,虽然也有不好的事情,但是都逢凶化吉了。”

“还有……儿子爱上了一个人,他对我很好,我特别特别喜欢他。就跟妈妈最喜欢爸爸一样,那么那么喜欢……”

身后传来皮鞋踩着枯枝的声音,沈意瑜偏过头去看,却愣住了。

顾晋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了这里。他换了一身正装,从头到脚都是精心打扮过的痕迹。

顾晋看着小鱼儿红着眼睛微张着嘴,三两步走过去,牵住了他的手。

“手怎么这么冰?小心感冒。”温热的西装外套转移到了沈意瑜的肩背上。

“你……”沈意瑜眼眶鼻头都红了,心里酸涩的感觉翻涌着,“你今天不是一天的戏吗?昨天赶密度拍……”

“我担心你。”顾晋轻柔地捏了捏他的耳垂,看向墓碑。

站直了身子,整理一台,随后鞠了一个标准的躬,“妈,我是顾晋。”

沈意瑜红着眼睛笑,走到他身边,主动牵住他的手。

“妈,这就是我刚才和你讲的……我特别特别特别喜欢的人。”

絮絮的话语慢慢讲述,风也停了,周遭只有罗勒的香气馥郁。

云开雾散,阳光洒了下来。

在罗勒的花盆底下压了一张照片,顾晋和沈意瑜各占一边,脸上都带着灿烂且幸福的笑。

风卷过,罗勒的叶子微微动,像在满意点头。

一滴露水从罗勒的叶子上落下,滴在了那张照片上,是欣慰,也是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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