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张松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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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姒,是个艺名。

现代人看到“姒”这个字,第一反应就是古时候那位引得君王点燃烽火,只为搏其一笑的冷美人褒姒。

冯姒的名字正是源自那位古代美人。

放眼看去,燕肥环瘦各色女星,似乎只有冯姒敢公然让自己与人们幻象中的美女扯上瓜葛,因为她本人就是无数男人幻想的成真。

沈戈想不明白王序为什么要让这样一个明艳的女演员来演张松的母亲。

冯姒今年39岁,保养得好像二十多岁,又比真正的褒姒爱笑,唇角始终含情,眼角始终带春。

而张松的母亲张丽华,在戏里这个时间点上亦是39岁,却应当是个被终日操劳损毁了容颜的农村妇女。

不老女神冯姒怎么能演一个终日下地干活的中年妇人?

沈戈的这种疑惑在他和凌笳乐正式见到冯姒本人后达到了顶峰。

“冯老师——”凌笳乐恭恭敬敬地向冯姒问好。

冯姒笑看着他,那眼神太过风情万种,绝对不是一个妈妈辈的女性看一个小一辈的男性。

她对凌笳乐嗔怪道:“剧组里不是已经有一个冯老师了吗?”语气在撒娇和问罪中间拿好了尺度,既不让自己掉价,也不让对方好过。

凌笳乐肩膀都要缩起来了,支支吾吾。

冯姒好心提点他:“以前怎么称呼,现在就还怎么称呼不就好了?”

王序和沈戈同时露出意外的表情,四道视线在冯姒和凌笳乐之间来回移动。

凌笳乐硬着头皮喊道:“姒姒……”

凌笳乐被王序说过口齿含糊的问题,说他声音软,说起台词来不够干脆利落。不过他现在每天都和沈戈做口齿练习,台词含糊的问题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只除了喊一些叠字的时候,比如“妈妈”,再比如“姐姐”……

冯姒真是个磨人的老妖精,还不肯放过凌笳乐,依旧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沈戈用余光瞥到凌笳乐似是缩起肩膀,就义似的把后面的低声喊出来:“……姐姐。”

那吐字像烤化了的糖似的黏糊,让沈戈暗自打了个冷颤,险些笑出来。

只是下一刻,他没法隔岸观火了,冯姒那风情万种的视线拐个弯落到他的脸上,沈戈汗毛一立,顿时体会到凌笳乐刚才的感受,缩起肩膀低声喊道:“姒姒……姐姐。”

冯姒弯起能挠搔男人心的眼睛,对沈戈笑道:“长得可真帅。”

凌笳乐顿时惊恐地瞧了沈戈一眼,好像他马上就要大难临头。

“你们两个认识?”王序抬手在冯姒和凌笳乐之间比划了一下,皱着眉头不悦道。

“认识啊,怎么了?我们一起参加过慈善晚会,座位是挨着的。”冯姒浑不在意地回道,还征求凌笳乐的意见:“是吧,笳乐?”

凌笳乐弱小无助地附和点头。

王序的眉头依旧没有松开,对凌笳乐摆了下手:“笳乐回去拍戏,没事不用过来了。”

凌笳乐得了特赦,差点撒腿就跑,转身时突然想起沈戈,担忧地回头看了他一眼,不过转念一想,要是沈戈被冯姒“掰直”了,似乎也不错,便义无反顾地丢下“战友”独自逃命去了。

除了王序,谁都没想到这样的冯姒换好装扮从化妆间出来后,就成了那个只能从岁月的指缝里窥得其往日美貌的农村妇人。

冯姒戴了掺了几丝白发的假发,箍成小小一个老妇人发髻,脸上化了老年妆,加了很多风霜,身形也变了,甚至声音也变了,用粗糙而平淡的语调喊道:“导演,你看行吗?”

她说这话时,甚至用手在裤子上搓了一下。

沈戈一下子就折服了,他以前在乡下看到的那些大婶婆婆们,就经常做这个动作,因为妇女们总是在做家务,手心总是沾着水。

张松的母亲就是一个这样日夜操劳的农村妇女,做着和村里其他妇女一样的活计,用勤劳的双手照顾着自己的男人和孩子。

但她又很不同于其他妇人,即使风吹日晒却依旧称得上美丽,身段也依然苗条,没有像其他同龄的妇人那样宽成一个桶或者弯成一张弓。

她更大的与众不同在于她从前的经历。

她和丈夫张保不是本地人,是从很远的地方搬过来的。

丈夫张保是木匠,凭借勤劳灵巧的手和朴实厚道的性格,很快就在当地立住脚,被村民接纳为本地人。

没人知道张家格外有出息的长子其实不是张保亲生。

张松的母亲张丽华十七岁时未婚先育,这在那个年代简直是重大灾难。

她是当地的一枝花,周边几个村子的年轻小伙眼睛都挂在她身上,她显怀又格外早,没几个月就兜不住了,闹得周边几个村子人尽皆知。

家里嫌她丢人,将她关起来,又是打骂又是不给饭吃,她始终不肯透露孩子是谁的。最后连村干部都出马了,说组织上念在她年轻无知,愿意給她做主,只要她说出孩子是谁的。

张丽华始终咬紧牙关。

最后同村的张保从外地干完活计回来了,自己跑到张丽华家说孩子是他的。

谁会信呢?村里一枝花偷偷和又丑又憨父母早逝的张保睡觉?可是谁又有办法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新家具来不及置办全套的,张保只自己打了一套桌椅而已。新房也是他自己布置的,一个大男人每天晚上在油灯底下剪喜字,他那一双巧手剪得比村里那些老妇人都精致,每个喜字上都落了两只喜鹊,或者游着两只鸳鸯。

他将张丽华娶回家了,张丽华生了个大胖小子,刚出生的婴儿,那么小的一张脸,竟然眼睛就比他张保大,鼻梁也比他张保挺。

张保抱着这样的儿子喜不自胜,一点不嫌丢人,用白给一个小木凳做诱惑,请村里人来参加儿子的百日宴。

家里还缺一个小木凳的乡亲都来了,送了不少白糖、鸡蛋和穿旧的小衣裳。

其中一件礼物最贵重,是一台照相机,来自一名下乡知青。

知青有着城里人的面孔和读书人的眼神。他刚来到乡下时,经常拿着这台照相机在田野里游逛,给村野、村民和村妇们拍照,所以包括张保在内的许多土狍子都见过这个高级精巧的玩意儿。

知青偷偷将相机塞给他,小声对他说道:“收好,以后给孩子。”

张保头一次感觉到恨,心想着他既然要瞒,为什么不瞒个彻底呢?非得在这么高兴的一天告诉自己。

知青也愕然了,他不知道张保竟然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形下娶了他的女人,又在一无所知的情形下认了他的儿子。

老实人张保第一次硬气了一回,在儿子满了三个月,可以见风的时候,不顾妻子的反对,带着妻儿、推着值钱的家当远走他乡。

只是他的硬气只有一半,走出十多里地后,坐在平板车上的张丽华让他停一下。

张保也看见那个男人了,站在远处的坡顶,看不清面容地面朝向这里。

他什么都没说,停了下来。他的女人下了车,抱着孩子,安静地站着,与那个男人遥遥相望。

张丽华突然转头看了他一眼,泪湿的眼里满是恳求。

张保的那一半硬气让他拒绝了妻子的眼神,另一半软弱让他抱起孩子,向那个城里男人走去。

“再看一眼吧。俺们以后不回来了。”又丑又憨的张保将漂亮的娃娃递到他同样漂亮的爸爸手里。

知青笨拙而小心地抱着自己的亲生骨肉,漂亮的眼睛下起暴雨。

张保也哭了,被无数个榫卯熬出浑浊的眼睛留下两颗清泪,蠢笨地哽咽道:“要不,俺就把他们娘俩还给你。”

知青震惊地看着他,手脚都僵直了。

他最终痛苦地将孩子还给老实的木匠,并从怀里摸出一根镀金钢笔,痛切地拜托他:“求你照顾好他们。”

规矩早就很清楚,如果在当地结婚,就永远无法返城。

张保抱着孩子回到妻子身前,将孩子和钢笔给她,只说了一句话:“他给孩子的,说让孩子以后好好念书,将来考大学,去城里,再也不用吃庄稼人的苦。”

因为这句话,张丽华将张松养成了一个去大城市读书的城里人。

有着城里读书人面孔和山野莽汉眼神的张松放假回到家里,给父母和一双弟弟妹妹都带了礼物。

他是个有出息的男人,还没有毕业就已经能赚钱了。

分完礼物,他又偷偷地给张保塞了些钱,他不敢多给,因为给多了,张保就会交给张丽华。

“爹,给自己打点儿好酒。”说完又往他爹怀里塞了两盒香烟,那是从大城市里买回来的。

张丽华也有悄悄话同自己儿子说。

她将张松拉到无人的厨房,在灶火噼啪的掩护下低声问道:“打听到你爸爸的消息了吗?”

张松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他没有爸爸,他只有一个老实憨厚的做木匠的爹。

“停。”王序在监视器后喊道。

冯姒和沈戈一齐看向他,盼着他下一个字是“过”。

最后这个摇头的镜头已经拍了很多条了。

王序盯着显示器,皱紧眉头认真思索,半晌后才道:“调整一下,再试一条。”

冯姒嗔怪地白了沈戈一眼。她带着张丽华的装扮,从头发到脚尖都不是她自己的,只有那眼神是。

张丽华的眼神是外柔内刚,里面是有骨头的,支撑着她十七岁时的爱情。

冯姒的眼神则一根骨头都没有,完全是软的,弯弯绕绕像能缠住魂儿。

沈戈心头一动,竟然由这软绵绵的眼神忆起凌笳乐曾对他翻的那些白眼,突然发现冯姒的眼睛竟然与凌笳乐那么像——尽管他们一个是圆眼,一个是长眼,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

他看着冯姒的眼睛,在心里暗作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凌笳乐的眼睛更漂亮,那黑白分明的透彻感,还有蜿蜒上行的眼角,都漂亮极了,虽然……虽然……沈戈有点不好意思地在心里总结道,虽然凌笳乐的眼神更干净,不像冯姒这么……骚。

“嘿,想什么呢。”冯姒似笑非笑地瞧着他,全然不知自己的媚眼正抛给一个基佬。

基佬沈戈有着被凌笳乐夸到天上去的聪明,但在男女调情方面却是完全派不上用场。

两人各怀心思,却还能聊到一块儿去。

沈戈如冯姒预期的那般露出些许羞涩,轻轻一笑,回道:“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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