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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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潇一向乐于吃瓜, 作为爱好八卦的围观群众。她很了解楚淮南的生活作风。

这位长相俊美,条件优越的资本家,一向严谨自律。

也正因如此, 连和异性吃顿正常的社交晚餐,都能被捕风捉影, 归类成一条“桃色新闻”。

青年人剑拔弩张,气得眼角发红的态度, 也证实了肖潇先前对两人关系的猜想。

但她相信, 在被正牌情人误会后,会在第一时间特地来找自己对质的楚淮南, 绝不可能是个脚踏两条船的“渔场管理者”。

在青年人愈发激烈的指责声中, 她默默低头把那则惹事的新闻, 又仔细看了一遍。很快就发现了引起误会的问题所在。

这则八卦的确是李环明在1月25号对外发布的,但新闻里并没说那场被镜头捕获的约会, 到底发生在什么时间。

只语焉不详地用了“近日”、“不久前”等等的词语,来说明时间。

“李环明, 这条新闻是发布当天采的吗?”

被她这么一问, 李环明才从“步行街抛尸”的惊吓中缓过神来的,垂眼想了想,老实地答道:“不是。”

“什么不是?”一直没给过楚淮南好脸色的沈听, 被他们的对话吸引了注意力。

理清楚来龙去脉的肖潇,解释道:“可能真是您误会了, 25号, 只是新闻的发布时间而已, 这张照片,并不是同一天拍到的。”

“是吗?”沈听狐疑地抬起眼梢。

楚淮南笑了笑,自然地去抓对方的手,安慰似地放在自己手心里揉了几下,“你看,我就说你误会了吧。”

沈听借故又狠狠瞪了他一眼。

可这个资本家竟一点儿也不顾及现场还有其他人,哄人开心的话,信手拈来:“我只要你一个。”

桃花眼里的湛湛柔情,让沈听浑身泛起一阵恶寒。

楚淮南却仍嫌不够,乘胜追击,无奈的表情中,透着点委屈,“你总疑神疑鬼。有的时候,我都分不清,你到底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没信心。好了,现在真相大白,不生气了吧?”

作为单身狗的肖潇猝不及防地,被投喂了一口热乎乎的狗粮。高度兴奋中,她甚至没有发觉,身旁的李环明从刚刚开始,就一直脸色不太好。

楚淮南一向绯闻甚少,以前也有大胆的媒体,曾点评过这位财色俱佳的超级富豪,“性向成谜”。想不到今天她和李环明居然有幸见证对方“公开出柜”。

肖潇激动万分。

事后,出于对小众群体恋情的保护,她拉着李环明反复叮嘱,让他千万不能把今天的事儿跟别人讲。

李环明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肖潇的整个上午都在快乐的脑补中度过。而到了下午,两人竟然还都收到了远南公关发来的红包。

在点清数量后,暗暗为对方的出手阔绰而咂舌的肖潇,又再次郑重发誓,一定会为楚淮南和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大帅哥守口如瓶!!!

……

“这个李环明应该不是杀人凶手。”

刚坐上车,沈听还没开口,楚淮南就已经道出了他的心声。

但他却有心唱反调。借着系安全带的机会,才终于把手从对方的掌心里抽出来,眉尾一扬,“人不可貌相,如今的世道,衣冠禽兽比比皆是。看上去文文弱弱的人,说不定就是个变态杀人魔。”

被暗指是衣冠禽兽的楚淮南,沉吟半晌,“他那个身板,最多也就是个从犯。”踩着刹车按了启动键,W12的发动机发出一阵低沉如咆哮般的轰鸣,“至少他一个人,搞不定分尸这么大的工程。”

像是出于某种默契,沈听也正在想同样的问题。

资料显示,这个李环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如今虽然已经做了手术,但仍需终生服药。他虽然不矮,但却很瘦,端水杯托盘时,那两条上臂鼓起的肌肉薄得可怜。

而陈峰家里,只有轻微的打斗痕迹。这说明那儿并不是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

这个人,即便能趁陈峰不备时将其击晕,也无法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把失去知觉的陈峰转移到其他场所杀害后分尸。

况且,这样无力的手臂,压根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独立将只失踪了一天,便被抛尸街头的陈峰,杀害且斩成尸块。

而刚刚,沈听之所以要故意当着李环明的面,提起那场凶案。不仅是为了进一步确定对方不自然的表情,更重要的是,他们急需“打草惊蛇”。

人类情绪的共性,使得任何人在遭受意外惊吓、或感到极端焦虑时,都会不自觉地想要寻求团体的认同及支撑。

这也是为什么一起共患难的朋友,会比普通朋友的感情更牢靠。而人在受了委屈后,也会第一时间想找亲密的家人或信得过的朋友倾诉。

虽然,李环明不可能独自作案,但他应该至少知情。

因为,楚淮南和沈听都看得出来,那个瘦得脱了形的男人,已草木皆兵。

换句话说,只要这只惊弓之鸟,对他们的造访起了一丁点儿疑心。那么,被担忧及恐惧支配着的李环明,为了寻求精神上的支持和安抚,一定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联系同样知道内情的“同伴”。

接下来,只要严密监控他的通话及行踪。那个藏在迷雾后、丧心病狂的凶手,大概很快,就会于光下现形。

“去哪?我送你。”

沈听伸了个懒腰:“悦淮。”

……

四天后

昏暗的路灯,将每一个过路人的影子都拉得很长。

黑色的倒影,在马路上铺出个人的形状,扭曲、变形,又张牙舞爪。它不近不远地缀在主人身后,像个尾随的、想要偷走灵魂窃贼。

今天,李环明又加了四个小时的班。

离开办公室时,手表的指针已偏在数字九和十的中间。加班的理由是有个同事家的萨摩耶得了皮肤病,需要主人陪同就医。李环明好说话地接下了本应该由对方完成的工作,用免费的超时劳动,来维持他“老好人”的头衔。

李环明很瘦,肩膀却较宽,走路时佝偻着背,走的也不太快。冷风中,凹陷的青白色面颊,很是骇人,像具午夜故事里裹着羽绒服,支棱在路边,向行人索命的骷髅。

在春寒料峭的晚上,这具“骷髅”拖着道削薄的影子,一步又一步,向前缓慢地走着。

李环明没什么钱,身体还不好。他所租住的小区,位于偏远的江沪郊区。这一片是房地产泡沫最大的时候,脑热的小开发商们,从农田里开垦出来的“园景房”。

后来,受国家不断紧缩的政策影响,疯狂炒房的投机者们,悲观割肉。这儿便成了一片杳无人烟的空城。

李环明在江沪的家,便是这些黑越越的窗户中,最普通的一个黑点。这里离他工作的地点也很远。坐地铁需要至少一个半小时。此刻,已接近午夜,这个时间,在前不久还是荒田的楼盘附近,更是连一个活人也见不着。

几棵粗壮的古树,朝天空伸出粗如儿臂的枝丫。两个成人合抱都抱不住的树干,粗得能藏下一队暗杀者。

这个春天,来得很迟。春节早就过了,但树枝上却仍没吐出新芽。干枯的枝丫在路灯灯光惨白的照射下,如同噩梦中巫婆拄着的拐杖。

一只野猫正蜷缩在树下假寐,半睁着的眼睛里,发出两道渗人的绿光。

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高大,体格壮硕的男人。他戴着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灰色的帽檐压得很低。

李环明远远就看到了他,佝偻着的背,蓦地挺了一挺。

他想起那个总把腰杆挺得直直的大哥,也想起对方厉声纠正自己站姿时,恨铁不成钢的粗喝:“李环明!别总驼着背!难道我们低人一等吗!”

而他虽然嘴上不敢说,但心里却总偷偷地想,是啊,穷且病,连上个户口,都要连累长辈对那些幸运的掌权者们低头哈腰,这样的他,又怎么能不低人一等呢?

这个世界,实在没有公平可言。

不同的地方,连日照的时长都不一样。人就更别提了,同样是人,同样一条命。有的千尊百贵,有的烂命一条。十万块钱,就能卖的烂命,只配做人指哪打哪儿,用过就扔的臭枪。

读书的时候,李环明也曾相信过书本上写的那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可现实呢?

他苦笑了一下,钱能买命,权能通天。否则,那句“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老话,又是打哪儿来的呢?

那个埋头赶路的壮硕男人,在与他擦肩而过时,顿住了脚步。

“跟我往前走,别回头!”低哑声音的主人,有双受伤孤狼般凶狠的眼睛。

李环明浑身一震,青紫色的嘴唇白了一白,但跟上对方的脚步,却没有丝毫犹豫。

“找我什么事?”

“前几天楚淮南来了我们办公室。”

“他发现你的身份了?”

“应该没有……”

走在前面的人脚步不快,但步子迈的很大。李环明有些跟不上,快走了几步,又犹豫道:“我不能确定。但和他一起来的那个人,当着我的面,特别提起了那个案子……”说着低下头,翘皮的嘴唇绷出一个愁苦的笑:“或许,是我想太多了。”

“你再观察观察,要真起疑了,趁他没报警,大不了我再多杀一个。”

闻言,李环明青中透白的脸,突然涨得通红:“大哥,要是我们被发现了……”

“不会!”走在前面的男人斩钉截铁,孤狼般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决绝,他用力地咬着后槽牙,道:“要真被发现,那也都是我干的,与你无关!”

“大哥,要不然我们去自首吧!去告诉警察!当年爸的死……”

“警察?你还敢相信警察吗?”

“可是——”

“没有可是!那帮吃干饭的废物未必能查到我!这么多年,人,我杀了不止一个。哪次不是被他们归类为失踪!?他们抓不到我!这次也一样!”

“大哥!”

“环明,陈峰该死啊!”

这句“该死”在空洞洞的长夜里,像一声骤然坠落的模糊叹息。

李宋元用生满老茧的手摸了摸弟弟的脸。

这个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是父亲与一个想要金盆洗手的妓女所生。

刚出生的小娃娃,和小狗崽子一般大,眼睛亮亮的,可圆圆的脸,却紫得像自留地里的老茄子。

送去医院瞧,医生说这娃娃有心脏病,这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恶疾。能治,但要花好多的钱。

孩子的妈妈临盆时没钱上医院,为了生这个不健全的孩子,自己难产死了。父亲李广强一狠心,把这没钱治的孩子扔去了路边。

可人还没到家,心就后悔了,再折回去,孩子却不见了。

这是老李家的儿子!身上流着他的血!要不是他吸毒,这可怜的奶娃娃也一定不会,打从出生起就带着病!

脸色惨白的李广强,冲回家里,叫上大儿子李宋元。

两人踏着碎银子般的月光,无助地找了一路,但最终也没有找到。

在绝望的回家路上,他们碰见了抱着襁褓的李良中。

李广强劈手夺过睡得很安逸的小儿子,用自己粗糙的脸颊去贴那张软而暖的小圆脸。

他赌上一切,用生命发誓,就是做牛做马,也一定要治好这个失而复得的小娃娃!

可,他是个瘾君子,没有稳定的工作,要到哪儿去搞这么一大笔钱呢?

抽了一夜的烟,在铺满香烟屁股的末路穷途中,他想到了抢。

慈爱的、愿为病子付出一切的父亲,披上夜色,蒙上面罩,走投无路地拿起刀,去抢劫每一个无辜的过路人。

正如无知引发的厄运,对他所做的一样。

可怕的厄运,粗暴地抢走了李广强曾经拥有过的一切。

他也曾相信天道酬勤,为能有更好的生活,而拼命地工作。

跑最远的路,赚更多钱。为了跑长途运输时能吊精神,无知而不幸地误入了毒品的魔爪。而后,狡诈无情的毒魔,一步步夺走了他的爱情、幸福、甚至灵魂。

今天,他终于不再是被抢夺的那个了!

数着自己抢来的钱,又亲了亲襁褓里脸色青紫的儿子。李广强下定决心,他决定堕落!堕落成一个没有良知、靠抢劫为生的坏人!

哪怕在充满善意的童话里,可恶而阴险的坏人们,也总不得好死。

可是,坏人并不是生下来就是坏人的。

坏人也不是只有作恶这一个使命。

他也有他的苦难。他被生活折磨,被幸运抛弃,被困难嘲笑,被贫穷洗劫一空。

终于有一天,他一无所有地向命运低了头,决心和黑暗抱团,与善良同归于尽。

……

同年年中,李广强因抢劫入狱,被判了五年。

但他却并不害怕,也不后悔。

作为需要昼伏夜出的抢劫犯,未雨绸缪的父亲,把还没满周岁的小儿子,托付给了堂兄李良中。

为了不让心脏不好的小儿子,将来被人戳脊梁骨,他和李良中还统一了口径,对外,都说这孩子是李良中从路边捡来的。

李广强读过一些书,他帮孩子起了个充满希望的名字——环明。

他希望李环明能在光明的环绕中长大。活在敞亮的日头下,而不是见不得光的暗夜里。

五年后,李广强出狱。在一次狱友聚会中,因抽了别人递来的烟,他再一次沦为了毒品的奴隶。

屡次偷窃后,李良中对他彻底失望,两人断绝了往来。

李广强在县城找不到工作,一咬牙,带着所剩无几的钱和半大不小的儿子李宋元,一起坐上了开往江沪市的火车。

县城里见过世面的老板们都说,江沪是个不夜城,遍地是黄金。李广强决定做个孤胆英雄,去那片丰沃的土地上,碰一碰运气。

“可是杀人是犯法的。”

李环明低哑急切的声音,将李宋元从回忆中拉了回来,他露出牙森然地一笑,“是啊!杀人偿命!我杀陈峰,是因为他们黑警欠我们李家一条命!”

“大哥——”

“嘘!”李宋元嘴唇并拢,做了个噤声的嘴型。

他注意到,身后有一阵不寻常的响动,抽出藏在腰间的匕首,眯着眼,向一棵粗壮的老树走去。

“喵——”一只打盹的野猫,突然从树后窜了出来。

猫?李宋元紧皱的眉头微微一松,收起匕首,转过身对李环明说:“你不要想那么多,这几天也别再跟我联络。好好吃药,保重身体。还有,要记住一句话!人是我杀的!跟你没关系!”说着,径直走过李环明身边,头也不回地,隐没在了深黑的夜色里。

看着李宋元消失在路口的背影,李环明又在路灯下孤独地站了一会儿,才走进小区,上了楼,回到那个只有他一个人的家里。

树后,沈听收回轻轻踹了那只小猫咪的脚。

他的突然出现,让楚淮南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愕然。而后,唇线分明的丘比特弓唇,染上比夜色更深沉的笑意,无声地朝眼前神色戒备的青年人,做了个“你虐待小动物”的口型。

沈听气不过地瞪了他一眼,你以为是谁害的?

这个出入总前呼后拥的资本家,明明不会潜藏,却偏要学人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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